北京“七大专项活动”助力扫黑除恶

  北京市司法局今天(6月13日)通报,即日起至27日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干部大走访、人员大调查、线索大排查、法治大宣讲、行业大规范、行刑大衔接、法治大保障”专项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

  “干部大走访”活动中,市、区两级司法局机关干部深入司法所,对广大基层干部进行扫黑除恶形势教育、摸清思想动态、指导工作方法、现场解决难题。同时,引导基层干部职工要坚守底线、牢记红线,不充当任何形式的“保护伞”,杜绝“警伞”“官伞”“庸伞”问题的发生。

  此外,面向全系统开展督查,将各单位对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学习贯彻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对专项斗争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实施问责。

  “人员大调查”活动,则重点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等“两类人员”开展大调查,做到全员见面;全面翻阅排查“两类人员”档案,全面掌握其违法犯罪事实和社会活动情况,筛查出是否有涉黑涉恶情况,以及是否有与涉黑涉恶人员有交集和来往。

  并且,针对“两高两部”的7类典型案件和11种常见伴生行为在列管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深入分析研判工作,研究具体管控措施。

  还要完善“两类人员”教育管控制度机制,健全“两类人员”思想疏导、心理矫治、监督管控等制度,利用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通过系统和手机APP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涉黑涉恶重点人员进行电子定位,实时掌握活动轨迹和动态信息;与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村组(社区)密切协作,做到底数清、行踪明、措施强、管得住、不失控。

  “线索大排查”活动,是指建立罪犯重点人专班工作制度,加强对罪犯个人案件、档案的研究,由专班专人进行集中攻坚,通过法律威慑和政策攻心两手结合,达到深挖线索和教育转化同步进行的目的;加强对罪犯家属的宣传和沟通工作,利用亲情感化的力量共同开展工作,丰富深挖彻查的手段;同时,积极开展涉黑涉恶警示教育活动,对可能有案底、与相关案件有关联、与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有联系的“两类人员”逐一进行谈话,引导他们主动交代提供犯罪线索或揭发检举涉黑涉恶活动;利用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对在管人员开展线索排查、甄别,为筛查确定涉黑涉恶人员提供重要参考。

  另外,要充分发挥全市人民调解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天然优势,深入参与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公安、信访等部门建立扫黑除恶沟通联系机制,在深入发动群众收集线索的同时,对发现的民间纠纷进行细致的背景调查,把当事人相关刑事、治安、信访等案件梳理串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及分析研判,做到规范处置。

  “法治大宣讲”活动,要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建设情况,注重发现培养和总结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全方位深度挖掘工作素材,在各个领域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并集中进行宣传推广。

  此外,要深入开展“行业大规范”活动,建立完善律师代理案件经验交流、重大情况及时通报和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派员庭审指导制度,提高律师依法开展辩护代理工作能力;结合套路贷案件中暴露的公证质量问题,指导市公证协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从源头入手切实提高公证质量;并在全行业开展司法鉴定执业规范化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严防“关系鉴定”“人情鉴定”和“金钱鉴定”的发生。

  还要进一步开展“行刑大衔接”活动,保持与市级政法系统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密切联系,对法院司法建议、检察院检察建议进行集中筛查核实,对于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及时移交转办。

  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领域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执法规范化指导和监督,特别是对于发现的涉黑涉恶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刑事案件侦办部门移交,第一时间从重打击,确保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建立健全行刑事刑衔接工作机制,整合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及时为相关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在“法治大保障”活动中,要进一步总结涉黑涉恶罪犯监管、犯罪线索深挖彻查、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罪犯案件辩护代理等方面的好经验好方法,打造系统完备、运转有序、高度协调的扫黑除恶制度体系;推动政法领域各单位完善黑恶势力犯罪等司法办案标准,确保精准打击、不枉不纵;与当前《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等当前重点立法项目相结合,总结吸收基层加强扫黑除恶工作统筹、优化职责分工等方面的经验,提升立法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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