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房”不会成为房地产税征收依据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开展了六次全国性人口普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作为新时代第一次人口普查,旨在更加全面地了解人口及相关信息,可以更好地摸清家底,为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提供更客观全面的参考依据

随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时间的临近,近期关于人口普查"查人"又"查房"的消息引发了全社会广泛的关注。

有观点认为,人口普查中对房屋情况实行登记,是要为征收房地产税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这种观点极不靠谱,完全是在带偏节奏。在人口普查中对房屋情况实行登记,不会成为房地产税征收依据。

人口普查是按现行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数据统计和数据分析,是一项重要的国情调查,也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用来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开展了六次全国性人口普查。在以往的人口普查过程中,也多次涉及房屋情况登记。

例如,在2010年开展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统计部门就对相关住房信息数据实行了登记。不仅于此,相关统计口径还十分细致,包括各地区按住房用途、建筑层数、承重类型分的家庭户户数;各地区按住房建成年代分的家庭户住房状况;各地区按住房设施状况分的家庭户户数以及各地区按住房来源分的家庭户户数等。

又比如,在更早的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中,也有住房相关数据,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家庭户按住房间数分的户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家庭户按人均住房面积分的户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家庭户按代数和住房间数分的户数等。

可见,"查房"是人口普查中的一个"常规动作",并非新增项目,不值得大惊小怪。至于"查人查房"是要为房地产税征收做铺垫的说法,更是一种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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