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厦门法院发布生态审判白皮书

央广网厦门6月5日消息(记者吕贝娜)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也是福建省首个生态环境审判庭创立10周年。5日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发布《厦门法院生态环境审判白皮书(2016年3月-2019年3月)》及生态审判典型案例,以最严格的司法为厦门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生态审判白皮书。(央广记者 吕贝娜 摄)

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远介绍,目前厦门市两级法院已形成生态环境审判专门机构。三年来,厦门两级法院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依法保障生态花园城市建设;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一体化生态司法保护;同时,加强审判职能延伸,扩大生态司法保护成效。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生态环境案件1549件,审结1514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03件,占6.65%;受理民事案件153件,占9.88%;受理行政案件73件,占4.71%;受理行政非诉执行审查案件1220件,占78.76%。

刑事案件方面,法院依法强化刑事打击力度,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对涉及污染水土大气和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及海底矿产资源等严重危害人民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犯罪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适用缓刑,严禁以罚代刑,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在当天发布的典型案例"被告人许某龙走私废物"一案中,许某龙采用伪装方式从马来西亚进口30.83吨废矿渣,经审理、鉴定,上述废矿渣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含有铅等重金属。许某龙虽有自首、主动退运涉案固体废物等从宽处罚情节,但鉴于其走私危险性固体废物,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评论

  • 相关推荐
  • 新闻
  • 娱乐
  • 体育
  • 财经
  • 汽车
  • 科技
  • 房产
  • 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