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将统一取消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国家医保局辟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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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当中有一条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这则新闻在网络上广泛传播,传来传去,最后竟然变成了“2020年底,全国将统一取消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全部清零!”这么一则耸人听闻的消息。读者看到这个大标题,都会以为自己的医保账户将要被清零了,这还了得?
国家医保局对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的情况进行了解读。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是怎么来的?
新农合过渡而来 大部分地区已取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其中,新农合于2003年起开始推行,主要解决大病医疗费用,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城镇居民医保于2007年起开始推行,开展门诊统筹,不设个人账户。
新医改推进过程中,提出普遍开展门诊统筹,各地新农合的个人(家庭)账户随之逐步向门诊统筹过渡。特别是随着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制度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大部分地方取消了新农合个人(家庭)账户,但也有个别地方保留了这一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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