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狱23年获无罪,吉林金哲宏申请2132万余元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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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23年获无罪,吉林金哲宏申请2132万余元国家赔偿
6月3日上午,入狱23年后获得无罪的金哲宏在其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屈振红、袭祥栋的陪同下,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该赔偿申请主要内容包括四项: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8010974.64元、残疾赔偿金1649220元、财产赔偿金2000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966万元;赔偿后期治疗费100万元、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各项共计21322194.64元。
受访者供图
与此同时,国家赔偿申请事项还包括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新浪网和新华网、《吉林日报》等国家和省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为赔偿请求人恢复名誉,以消除错误判决造成的负面影响。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屈振红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自1995年10月11日被收押,至2018年11月30日改判无罪,金哲宏在监狱蒙冤8452天,应按国家公布日赔偿金标准的三倍赔偿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被收监时,金哲宏儿子不到两岁,冤狱导致他妻离子散,被带走一年后,其母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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