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是依法维权

原标题: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是依法维权

本报评论员樊大彧

今日社评

"不可靠实体清单"是一种制度创新,是一套另类"征信系统",将让那些违背市场规则和契约精神的实体无利可图、寸步难行。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是对中国优秀企业合法经营活动的保驾护航,是对中国发展利益的坚定维护,是"任何人都不可能打断中国前进步伐"的坚强保障。

商务部5月31日宣布,中国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对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将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商务部相关负责人6月1日介绍,中国政府在决定是否将某个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时,会综合考虑该实体是否对中国企业或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是否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等情况。(相关报道见08版)

中国将出台"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这一重磅信息引起广泛关注。国际舆论普遍认为,这是对某些国家霸道行径的反制。近期,美方恣意升级贸易摩擦,滥用出口管制措施,不断将中国高技术企业列入出口管制"实体名单",企图破坏中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美方的做法损害了中国利益,也损害了自身利益和全球经济利益,中方不得不立即采取行动。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有利于形成保护中国企业的"屏障",有利于各国企业树立"反贸易霸凌"的信心,同时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合理反制举措。

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不仅合理,而且是合法的"反贸易霸凌"举措。根据中国《对外贸易法》的明确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中方都可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中国的《反垄断法》《国家安全法》也为反击贸易霸凌主义提供了充足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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