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社评:“与台湾关系法”必输给反分裂国家法

4月10日是美国"与台湾关系法"生效40周年,美台都很重视,举行一系列相关活动。该法是1979年中美建交几个月后通过的,是美国国内法,也是专门用来干涉中国内政的一部恶法,它是美国在台海方向采取各种行动的"法律依据",包括对台军售等。

"与台湾关系法"是台湾"独派"势力的精神支柱,被他们视为美台关系的"定海神针"。其实"与台湾关系法"的出现就是美国遏制中国大陆能力减退的一个标志。台湾曾是美国的公开盟友,美国在冷战后期遏制苏联力不从心,被迫加强同中国大陆的关系,从而转与北京建交。"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国撤退路上设置的支点。

从表面上看,"与台湾关系法"受到华盛顿的更多重视,美方还在该法基础上出台了"与台湾交往法案"和"亚洲再保证倡议法"等新的对华干涉工具。然而总体上看,"与台湾关系法"对台海局势所能产生的实际影响力是下降的,美国不仅丧失对台海局势的主导权,而且其在这一地区的政治军事胁迫能力逐渐减少的大趋势不可逆转。

所谓"法"只有配备强制的执行力才管用。1979年时美在西太平洋地区有着压倒性的军事优势,其经济实力在这一地区的辐射同样是难以抗拒的。40年过去,中国大陆对在台海及周边地区的力量投射能力和战略威慑能力都突破了足以震慑外部干涉的临界点,并且往前走了很远,"与台湾关系法"从一部强势干预法历史性地转为了弱势。中国大陆过去无力向岛内投射影响力,台湾的军事力量加上"与台湾关系法"的模糊承诺鼓舞了"台独"势力,使他们对自己有充足的主动活动空间深信不疑。当时大陆对维护一中原则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华盛顿对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遵守,美方的任何一个表态和一个微小动作都被赋予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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