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查处五起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典型案例

天山网10月13日消息,10月11日,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处并曝光第十八批五起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典型案例。经查,相关涉案人员利用互联网等平台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的文字、图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防范和惩治网络传播虚假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有关涉案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一、陕西省网民鱼某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案

2018年10月11日,网民举报鱼某(男,汉族,25岁,户籍地:陕西省韩城市龙亭镇人)在其微信"朋友圈"中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鱼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二、陕西省网民郭某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案

2018年10月11日,网民举报郭某(男,汉族,50岁,户籍地:陕西省咸阳市人)在其"新浪微博"中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三、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网民马某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案

2018年10月11日,网民举报马某(女,东乡族,37岁,户籍地:巴州博湖县塔温觉肯乡人)在其手机短信中编造和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

案例四、石河子市网民朱某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案

2018年10月11日,网民举报朱某(男,汉族,25岁,户籍地:新疆石河子市人)在其微信群中传播政治类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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