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香港高院司法僭越,拨乱反正来得及时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星期二表示,香港高等法院星期一对禁蒙面法做出"违宪"的裁决违反了基本法,强调对某项法律是否违宪的裁决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权力做出。这一表态是重要的拨乱反正。

星期一香港高等法院的裁决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它鼓舞了暴徒,给香港警队制造了困惑。星期一晚上大批激进人士嚣张地蒙面上街示威,其中一些人的表现形同暴徒,形成自禁蒙面法实施以来香港街头最泛滥的蒙面潮。香港高院的裁决是对止暴制乱行动的一次釜底抽薪。

然而香港高院的裁决严重违反了基本法,形成了普通民众不太容易看懂的司法僭越。对老百姓来说,法院、又是高等法院做出的裁决总会产生权威感,香港高院就是利用了人们的这一心理,给他们对当前香港局势的错误立场和态度披上法律的外衣,其负面引导作用不容低估。

必须指出,香港司法体系的运转很多时候受到了价值观和政治立场的驱使,而没有做到真正忠诚于法律精神。一些法官更是背叛了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背叛了法律精神和司法职业伦理。司法是止暴制乱的重要一环,但一些法官没有为恢复香港秩序履行他们应尽的责任,他们毫无原则地释放被警察抓捕的暴徒,向社会传递了错误的信号,使激进示威者们确信从事暴力活动乃至攻击警察都可以几乎没有代价,更加有恃无恐。

我们强烈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一次迅速做出的表态。鉴于香港一些法官不断将错误的政治立场带到司法判决中来,我们在此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后更加积极地依法采取各种行动,确保香港的司法在基本法的框架内运转,防止一些法官滥用司法权甚至搞司法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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