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办主任:“23条”未立法是近年“港独”加剧主要原因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在《〈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以下简称《辅导读本》)中撰文指出,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强化执法力量,已成为摆在香港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面前的突出问题和紧迫任务。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也未设立相应执行机构,是近几年来"港独"等本土激进分离势力的活动不断加剧的主要原因之一。张晓明亦指出,特别行政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也必须以爱国者为主组成。

张晓明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一文中指出,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必须从有利于港澳长治久安的战略和全局高度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他表示,要依法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项权力。宪法和基本法明文规定属于中央的权力主要包括:1.特别行政区的创制权。2.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组织权。3.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修改、解释权。4.对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的监督权。5.向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发出指令权。6.外交事务权。7.防务权。8.决定在特别行政区实施全国性法律。9.宣布特别行政区进入战争或紧急状态。10.中央还可根据需要向特别行政区作出新的授权。上述权力的行使都需要加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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