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律政精英”的“两面派”与法律援助组织的“两张皮”

乱港"律政精英"的"两面派"

近日,香港法律界爆出了一则重磅消息。

香港大律师公会前副主席、资深大律师蔡维邦辞任香港大律师公会的职务,他斥责公会对于示威者的暴力"可耻地保持沉默",并认为公会卷入政治立场,针对警方、无视示威者的暴力行为,与法治原则背道而驰。

蔡维邦在《南华早报》撰文。

蔡维邦师承"刑事天王"、资深大律师骆应淦,是公民党党魁杨岳桥的授业师傅,2018年成为香港100名资深大律师之一。

什么原因令他如此失望?

法治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律师等法律从业者在香港拥有较高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是名副其实"精英中的精英"。然而,在此次反修例风波中,以郭荣铿、陈淑庄、杨岳桥等为代表的法律界"政棍",却将政治野心凌驾于法律尊严之上,公然为暴力辩护,煽动更多的年轻人走入歧途;他们醉心于政治表演,甚至勾连外部势力,一心要将香港搅得鸡犬不宁,将香港的法治推入深渊。

一、"爱变脸":只顾利益不论是非

香港"大状"的从政风潮,大约要从民主党创党主席、资深大律师、"大汉奸"李柱铭说起。李柱铭最大的特点就是"两面派"--在他最专业的法律领域,总是能展现惊人的"变脸"绝技。

1998年12月9日,在香港立法会的一次会议上,李柱铭就曾以"逃犯危害香港安宁"为由,提出推动内地与香港之间相互移交罪犯。21年后,他的态度180°大转弯,高呼"移交逃犯的修订将会摧残香港这个自由城市。"变脸之彻底,令人咋舌。

在"变脸"这件事上,香港的许多"大状"政客,都深得"祖师爷"真传。前不久,香港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法》订立《反蒙面法》,一帮"大状"纷纷急得跳脚,千方百计阻拦,上演了一场集体"变脸"的大戏。

其中,郭荣铿坚称,政府引用该法是褫夺立法会权力,斥责这是迈向极权,箝制港人自由、破坏香港法治,使社会进一步撕裂。

然而他大概忘了,这部法例曾被他奉为"救命仙丹"。

2018年9月,台风"山竹"吹袭香港,公共交通尚未完全恢复,特首林郑月娥称无权宣布"停工"。此时郭荣铿义正言辞表示,根据《紧急法》,行政长官可就紧急情况订立规例,"条文中并没有订明范围有多阔,行政长官绝对可以宣布灾后翌日为公众假期。"

郭荣铿反对订立《蒙面法》

仅仅1年之后,《紧急法》又成了他们口中的"洪水猛兽"。郭荣铿等24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向法院申请临时禁制令及司法覆核许可,极力阻止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法止暴制乱。较之李柱铭,"变脸"的速度已经快了不止十倍。

同为律师的全国政协委员黄英豪批评反对派如患"政治健忘症",眼中"只有利益,没有是非":"当有利于他们的时候,动用什么法律都可以,当不利于他们的时候,用什么法律都不行,简直就是双重标准!"

与医生一样,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权威是律师的立身之本。倘若一个医生今日给你一味"救命仙丹",声称包治百病,明日却翻脸不认人,直说"仙丹"是"毒药",吃了必死无疑,这岂能不叫全港的"患者"胆战心惊?这样的专业人士,又谈何专业、谈何操守、谈何权威?

二、"告洋状":勾连英美煽风点火

如果说"变脸"是政棍的基本素养,那么"告洋状"就是乱港分子的惯用伎俩。"叛国乱港四人帮"就频频出访,与英美势力勾勾搭搭、暗通款曲。

郭荣铿和陈方安生与佩洛西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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