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侮辱国旗案 首次定罪!

令人痛心和愤慨的是,暴徒多次将国旗作为破坏、侮辱的目标。这种侮辱国旗的恶行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断上演。评论呼吁,香港的执法机关要严正执法,依法惩治一切侮辱国旗的行为,让更多人看到,国旗不可辱,国家不可欺。守护国旗,就是守护香港。

香港暴徒上月在沙田公然损毁、践踏国旗,其中一名涉案青年当晚被捕,被控一项侮辱国旗罪。

据大公报报道,该青年昨日在沙田法院认罪,求情时称后悔求获轻判。

裁判官先索取感化报告,强调仍可能判监。

被告续准保释至10月29日候判。

本案是近月多宗侮辱国旗案中,首宗定罪案件。

案情指,21岁被告罗敏聪于今年9月22日,联同大批滋事者响应网上号召,到沙田新城市广场集会。

9月22日,大批滋事者到沙田新城市广场非法集会。(资料图 来源:大公报)

事发日下午三时,有蒙面人将沙田大会堂旗杆一幅国旗拆下,包括罗在内等一班人将国旗带入新城市广场三楼中庭侮辱,罗与他人一面高叫口号,一面将国旗抛高任由它跌在地上后践踏,部分人更喷黑国旗及泼洒不明液体,再将国旗从广场三楼扔落地下。其后罗等人把国旗丢入垃圾桶手推车,然后连同国旗推落沙田公园水池,再有蒙面人从水池拾起国旗弃到城门河。

辩方求情指,罗为供养父母及照顾弟弟,中六毕业后便投身社会,现职冷气技工学徒。他承认"做错咗事",希望法庭考虑他无案底,可轻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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