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暴徒真正目的是消解中央政府在香港管制权威

李晓兵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香港特区修例风波持续蔓延,暴力活动不断升级,甚至出现了恐怖主义的苗头,为什么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正常立法活动到头来却逐渐演变成为一场激进的街头政治运动?对于香港这座一直以法治传统为傲的国际大都市来说,暴力活动何以成为其街头运动的基本选择?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认识和分析。

首先,暴力抗争最初的起因是由于《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修订,这个本来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在既定的程序和轨道内展开的立法活动,完全可以在立法会内特别是结合香港特区法律制度漏洞以及国际刑事司法制度发展,在确立基本标准和优化制度方面进行探索和完善,通过提高人权保障的标准、加强法律程序上保障,以及强化法院的角色和司法审查机制来对条例的实施过程予以监督。

但是上述的这些目标最终并未能主导香港修例活动的基本走向,反对力量反而无中生有、节外生枝地提出了"五大诉求",甚至在此基础上提出特首下台,并把抗争的矛头指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8.31决议",再次提出"真普选"这一命题。这就可以明白了,反对香港特区政府修例只是由头而已,反政府才是目的,暴力则是基本手段。

激进的政治力量就是要以修例作为导火索,通过香港青年为主体的街头运动掀起一场政治风暴把香港社会各界裹挟其中,进而把"修例"风波转换成为一场彻头彻尾的有着重大政治目的的社会运动,或者说一场香港版的"颜色革命"。

这场香港版的"颜色革命"不是简单的社会制度之争,而是香港发展的主导权之争,即争夺香港特区政治体制和宪制秩序的决定权和发展方向的主导权,阻止通过中央与特区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而推动香港特区宪制秩序重塑目标的实现,消解中央政府在香港的管制权威,瓦解特区政府管制团队的管制意志,削弱特区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让香港继续成为各种利益集团能够任意纵横驰骋、幕后力量和外部力量可以深度介入的"自由之都"。这才是香港街头抗争持续并出现恐怖暴力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说,极端政治力量就是以暴力抗争相威胁,将香港特区年青一代和各种社会力量裹挟其中形成巨大的政治压力和政治态势,向特区政府和中央施压,逼迫特区政府和中央向运动幕后的政治力量低头,最终实现预定的政治目标。

另外,从香港"修例"活动转换为街头抗争的演变进程来看,持续数月的抗争要想保持其影响力,那就必须要具备一些基本的特征,那就是刺激性、新鲜性、扩散性和可持续性,这样才保持其对于年轻人的吸引力,以及实现街头抗争和媒体之间的密切互动,而这些都需要暴力来为这场运动增添色彩,烘托氛围,只有更加劲爆的话题、更加血腥的场面、更加惨烈的图片和视频不断的流出和广泛的传播,才能够为这场运动的持续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对于香港特区街头的年轻人而言,建构深刻反思的理论不可能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也不可能成为这场运动的基本主调,反而暴力活动简单有效便于操作,粗暴的破坏和血腥的复仇特别能够左右街头年轻人的大脑和神经,成为大家津津乐道的话题和积极模仿的对象。

通过街头暴力抗争的简单粗暴方式对这个社会说"不",似乎是香港特区年轻人们唾手可得的权利,但是这种方式或者手段对于香港特区而言无疑是饮鸩止渴,也是一种自暴自弃,更是一种自作自受。

之所以说饮鸩止渴是因为这种暴力抗争的方式解决不了问题,只会让整个社会弥漫着越来越糟的情绪,让社会问题和矛盾越来越恶化,让香港进一步陷入到一种不可自拔的境地。

之所以说自暴自弃,也就是说香港被裹挟进了这样的一种街头抗争、暴力活动不断升级的社会运动之中,对于香港这样一个具有世界金融中心、贸易中心、经济中心和航运中心地位的国际城市来说,实际上是拉低了这座城市的国际水准,毁坏了香港在世界的良好形象,削弱了香港在世界上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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