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香港蒙面暴徒?法律专家建议学习法国:不摘面罩判一年!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记者白云怡】法律可以拿香港游行中的蒙面暴徒怎么办?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5日举行的一场吹风会上,一名中国内地学者举例表示,法国为了应对"黄马甲"运动中的暴力行为,几个月前紧急通过《反暴力示威法》,如果示威者不摘取口罩等蒙面道具,或将被视作刑事案件,可判处一年以上监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3时举行吹风会,请专家学者谈对香港当前事态看法,并答记者问。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港澳研究室主任张建在吹风会上表示,过去一周香港发生多起极端暴力行为,例如用汽油弹袭击警察等,均会导致极其严重的后果,正如国务院港澳办此前的表态,如果不采取法治的措施予以遏制,这些暴力行为将可能演化成为真正的恐怖主义。为了有效遏制这些恐怖主义的苗头,香港可以考虑采取类似法国应对"黄背心"暴力行为的措施。

而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邹平学则表示,香港的暴力分子近期冲击警方、围堵机场、阻塞交通、胁迫市民参与示威和罢工、非法禁锢和蓄意伤害、侮辱国旗和国会已触犯香港《刑事罪行条例》、《侵害人身罪条例》、《航空保安条例》、《国旗和国徽条例》等多项法律,后果将十分严重。

他以香港机场近期发生的事件举例称,根据香港《航空保安条例》,任何人用物件或行为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他人死亡或严重人身伤害的、危害或有相当可能危害机场安全运作的、毁损机场设施、令机场服务无法继续进行等行为,均涉嫌危害机场安全,一经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终身监禁。

邹平学表示,8月13日晚间针对两名内地人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固然将负严重的法律责任,其他没有参与暴力行为的、"以为自己只是举举手阻止他人进出机场不违法的"在场示威者也可能构成《公安条例》下的非法集结罪和暴动罪。他表示,根据香港《公安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公众集会或游行违反法律限制性规定,可构成未经批准集结或在公共场所扰乱秩序,如果12人以上集结且行为扰乱秩序或带有危险性意图,则可以构成非法集结罪。

(责任编辑:傅鑫 CM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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