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涉香港议案” 中方:大言不惭 不自量力

欧洲议会18日上午开会“紧急讨论香港问题”,并投票通过一项有关香港形势的决议案,提出特区政府撤回修订《逃犯条例》、不起诉示威者等17条要求。18日,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强烈谴责欧洲议会议员借涉港议案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外交部发言人陆慷18日表示,有关方面应当切实尊重中国的主权和基本事实,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事务,更不得为一些扰乱香港秩序的暴力违法分子壮胆撑腰,否则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据香港《南华早报》18日报道,该议案由欧洲议会共751名议员中“超过1/10的人”共同提出。欧洲议会官网称,该议案18日以举手方式表决通过。决议案列出“中国大陆司法系统在人权问题上有重大缺失且没有独立性”等一系列理由,提出了17条要求,其中包括要求香港当局撤回修例法案、释放示威被捕人员、对香港警察的“暴力”执法进行中立、公正的调查,并要求香港当局保持当地法律与联合国有关人权、法治条约的互相适应性等。

该决议案还表示,承认香港示威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香港新闻自由、出版自由遭遇到越来越大压力表示“担忧”,同时反对中国政府对香港内部事务越来越大的“压力”与“干预”。决议案要求欧盟成员国与国际社会控制对中国的技术出口,以阻止中国政府、特别是香港特区政府滥用这些技术侵犯人权。此外,决议案还要求欧盟当局在与中方的每一次会晤均要强调人权、民主与法治问题,同时还将此文件递交给欧盟各机构、各成员国政府与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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