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为何引发毛泽东震怒 除了密会汪精卫还犯了一大忌

1955年3月下旬,身为上海市副市长的潘汉年进京参加了一次党代会。4月1日,大会结束后的第一天,潘汉年找到了上海代表团的团长陈毅,交给他一份书面材料。陈毅一看这份材料,觉得非同小可,事关重大。于是亲自跑到中南海,向毛泽东作了详细报告,同时把潘汉年写的材料转呈给毛泽东。毛泽东一看材料勃然大怒。4月3日晚,毛泽东令时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亲自带人前往上海代表团下榻的北京饭店,将潘汉年秘密逮捕。196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对监禁了8年的潘汉年作出终审判决,以"内奸"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67年3月,江青补刀,潘汉年又被重新审查,并判处无期徒刑。1977年4月14日潘汉年含冤病逝。那么潘汉年到底做了什么事引发毛泽东如此震怒,并给他灭顶之灾呢?前文讲了他向中央隐瞒了1943年密会汪精卫的事。这固然是潘汉年的一项"重罪"。但翻看"潘汉年案"的审判书,发现作为第一"重罪"的内容,还不是这桩往事。196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潘汉年的《刑事判决书》中所列的三项"罪名",第一项就是认定潘汉年"在1936年的国共谈判中投降了国民党"。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潘汉年

1936年4月,潘汉年受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派遣,从莫斯科起程回国担任国共谈判联系人。据《潘汉年传》记载,潘汉年回国前王明给他下达了任务:"要他单独回国去执行和国民党南京政府直接联络谈判的任务。同时向他交代了另一项使命,要他回国后设法找到在陕北的中共中央和红军的领导机关,以便恢复中央和共产国际之间自长征开始后就已中断的秘密通讯联系。"为此,"潘汉年到'共产国际'的有关部门专门学习了一段时间的新编密码办法,用强化记忆的方法准备回国之后提交给陕北的党中央机要部门使用。"按照常理推断,潘汉年回国后应该立刻设法找到在陕北的中共中央和红军的领导机关,并向中央传递密码,这是当务之急。但潘汉年回国后却不急于去陕北,而是一直盘恒在港沪两地。《潘汉年传》说:"在香港逗留、等待南京方面的回信和上海方面的情况反映时,潘汉年不失时机地拜访或约见了在港的各方面人士,积极向他们宣传中共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与实践的步骤。"潘汉年为何放着手头帮中共中央和"国际"建立联系这样的要事不做,却去做这些不痛不痒的宣传工作?原因是潘汉年回国还肩负着另一项秘密任务。而正是这一秘密任务,成了日后潘汉年的第一"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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