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广东旱灾 一场日伪和国民党联手制造的人祸

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一旦遇到大的灾荒,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对自然灾害抵御力极差,结果就是"壮者逃之四方,老弱死于沟壑"。半个多世纪前抗日战争时期日寇入侵是人祸,还有天灾,在天灾人祸下中国大地不仅有河南1942还有广东1943。

日军占领汕头

广东地处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尤其是潮汕地区是传统的侨乡,家中有在亲人在海外的靠海外亲眷汇款生活比较富裕;由此带来的是潮汕地区商贸发达。但是广东经济结构中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人多地少,粮食需要外省调剂和从海外进口。抗日战争前1933年广东全省田亩调查统计为3225.36万亩,1937年增为3999万亩,1945年为4137.2万亩,1946年为4430万亩。广东省人口1934年为3242.76万人。抗日战争后期的1943年下降至3178.67万人,截止到1949年平均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5亩。

据《民国二十年代中国大陆土地问题资料》陈启辉撰写的《广东土地利用与粮食产销》所依据米业者所言,广东稻米"以丰年论,早造登场能供三个月之需,而晚造收获,可供六个月之用","每年约缺乏两个月之粮食"。

从1936年至1939年,根据广东省银行经济研究室统计资料反映,广东主食大米年平均产量为101.33亿斤,年均消费量估算122.92亿斤(每人年消费量369.9斤),对比不足21.58亿斤,其它粮食,除大麦、小麦、荞麦有余外,甘薯、大豆、蚕豆、高、玉米、小米等均感不足。到1940年,据民国29年(1940年)《广东经济年鉴》资料,当年全省稻谷总产量110.48亿斤,消费量需要131.15亿斤,对比缺口20.67亿斤(稻谷)。据当时海关、银行等有关单位统计,1912年开始到抗战爆发的37年中,从国外输入的粮食(包括谷米、面粉、杂粮下同)共计266,06亿斤,平均每年10.23亿斤;另由外省输入的粮食145.81亿斤,平均每年5.6亿斤。两项合计,每年从国外省外输入的粮食达15.84亿斤。

1938年仍从国外进口的粮食仍有9.63亿斤,但随着广州、汕头等地相继沦陷,外米来源锐减,1939年只进口粮食2.41亿斤,1940年更降至6787万斤。抗日战争爆发后,邻省对外流粮食也先后实施管制,民商不能自由运销,同样影响到外省来粮减少。例如,1940年广东向湖南订购稻谷70万石,并规定每月按运10万石,但未能照原约拨足;向江西订购大米20万大包(40万石),规定每月拨米2万大包(4万石),但经过4个月全未拨交;向广西订购60万担稻谷,买到数量亦不多。

之所以外省调粮不多,除了各地自己余粮不多还有另外的原因,稍后加以介绍。外来进口大米以及外省调粮不及时加重了1943广东旱灾灾情。

1942年河南赤地千里而广东自入夏以来暴风淫雨成灾。据广东省政府之报告称:"7月后暴风淫雨连旬,肆虐东西两江南路各县,灾情为本省大水灾后所少见。急雨告灾,日必数起。高要、高明、山、四会、郁南、南海、封川、德庆、惠来、揭阳、潮阳、灵山、吴川、合浦、惠阳陆丰、紫金等县基堤迭经溃决,屋宇田亩牲畜禾稼损失,不可以数计,早造收成多已绝望。仅据惠来一县例报,男女淹毙逾百,塌屋四千,灾民三日不能举火,损失值二千万元以上,其他灾区尚难缕举。"

据12月25日国民党中央赈委会收到广东省政府请求赈济电内开,该省受灾县份为:"顺德、中山、新会、台山等64县市,损失惨重。"③连续十余天淫雨成灾,早稻大面积绝收,使得农民手中没有余粮,加重了1943年的灾情。

从1942年冬到翌年5月中旬,广东全省大部分地区甚少降雨,如珠江三角洲和潮汕地区,从当年冬至(12月22日)到翌年春分(3月21日)没有下过雨,春分后下了一场小雨(广州仅录得70毫米的雨量,正常年在春分前后为1500毫米左右),此后直至立夏,又是滴雨未降。因此,珠江三角洲、潮汕、东江、粤中、粤西地区均出现严重春旱,正待成熟的水稻大部分枯死,大量农田因为缺水而无法种植,许多江河(如增江、宁江等)出现断流。上年涝灾歉收,紧接着出现大旱,导致广东大部分地区连续三造失收,粮食骤然紧张,全省粮价飞涨,如广州市的大米,从每斗10--20元(1942年底),暴涨至300--400元(1943年4月)。

赈灾?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各级官员宛如一众妖精敲骨吸髓般榨取民脂民膏。

军粮

"仓廪实知荣辱",人相食根源在于饥饿,到底广东有没有粮?1941年初,重庆政府的军政部、后勤部、粮食部会商估计第七战区内驻军总计官兵伕不足十四万人。全军需要粮食(大米)为三十二万大包,每包为二百司马斤(1司马斤=598.846克)。广东是缺粮省份,无力负担这个庞大的数字,乃指定广东省田粮处供应7万大包,湖南省田粮处供应17万大包,广西省田粮处供应五万大包,江西省田粮处供应3万大包。并在第七战区设立军粮局。

由湘赣桂三省按给数量作为定案。当时第七战区所有作战部队及非战斗人员与后勤人员,实际上仅为15万人左右,以每人日给大米20两计算,每月补给军粮需大米28125大包,每年补给军粮需大米37500大包。但兵站总监部则以第七战区人员作为30万人计算,每年军粮补给需大米675000大包,上报后勤部,后勤部把这个数字打了折,决定第七战区的军粮每年补给50万大包。因广东缺粮湖南省每年拨出大米22万大包,江西、广西各10万,剩下的由第七战区自筹。①

1944年赴印甲级壮丁资料来源于台湾国史馆

也就是说在广东的第七战区国民党军队不缺粮,按照人数计算还多出来12万5千大包粮食,这些粮食全被地区战区国民党军队上下其手、化公为私。

"吃空饷"是国军的痼疾,作战部队每个师实际有六七千人,而领粮名额到八九千人,甚至一万多人。国军部队由于兵员不足极为影响其战斗力,1940年桂南告急,蒋介石电令驻粤北的第12集团军第66军军长叶肇火速驰援广西。叶早把该军数千名运输兵绝大部分吃了"空额",无法开拔,当即要岭南师管区紧急征交运输兵150名。

岭南师管区以未有军政部征兵令和时间不足为由,一推了之。后经余汉谋、李汉魂协商同意由叶自行雇佣一部分,不足部分则星夜派兵到韶关市烟赌妓馆大抓壮丁。接兵部队下层军官到各地接兵,故意挑剔,公开索贿;或与兵贩子勾结,卖放壮丁,再拉人顶替,从中渔利;有的因卖放过多,致结伙潜逃。师、团管区新兵大队普遍克扣新兵粮的、军需,虐待新兵。

运送路程稍远,则将新兵5个、10个,用绳索联扎一起,视同囚犯。解放战争后期1949年秋,胡琏兵团溃退潮汕时,把抓来新兵剃光头发眉毛,以防逃走;逃兵一经抓回,毒打枪毙;有的新兵不堪虐待,悲愤自杀;有的连、排长竟将死者耳朵割下,作为销差凭据。抓壮丁造成的另一个后果就是农业劳动力不足加重了灾情。

国民党第七战区独9旅627团团指导员、少校干事丘一中由曲江回梅县路经江西安远,与在路旁一个客栈旁边住着一位逃难来的妇女交谈,难妇自述:丈夫在逃难的途中饿死,他十二岁的大儿子卖给地主,小儿子弃置道旁。

她同两个女儿帮人做佣工,不久又被逐出,这个客栈的伙计将母女三人可怜将其收留,住在客栈旁边。刚刚安顿下来,客栈的伙计被国民党抓壮丁,母女三人失去依靠,两个女儿相继饿死。国民党抓壮丁的恶果常常使一个家庭失去其最主要的劳动力,在灾荒之年影响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家人的命运。

成批的灾民不断涌来,每天都有人在附近死去,逃难来的妇女自念命苦,要做善事图报,每天在山上挖坑埋葬饿死灾民。不是这个逃难的妇女命苦,与这个妇女悲惨命运相类似的无数人苦难的根源在于国民党反动派的罪恶统治!百姓没粮,国民党党政军大小官吏手中的粮多着呢。

第七战区各部队都有空额,因而也就有余粮积存,余粮或暗中交给中小商贩运往粮价高的地方发卖,或则暗中向贫苦农民放高利贷。对于部队的补给兵站方面大方之极,绝不计较,报多少就补给多少,省的打了败仗部队说兵站补给不足。打了败仗对于国民党兵站各级官员更是发财的好机会。

本来平时国民党兵站就经常伪造报销凭据,几百元的开支,浮报到几千元;价值几百元的物资损失,每每浮报到几万元;打了败仗最好报销损失"情况紧急,抢运不及,忍痛焚毁,以免资敌。"这样几千大包军米、几千几万加仑汽油就安安稳稳流到兵站头子的腰包里去了。两次粤北战役(1939年和1944年)就给了各级兵站头子大发横财的机会。

1941年第七战区8月陈崇范任第七战区兵站总监,陈颇有"经济头脑",不仅利用各地粮价的高低不同,贵卖贱买;还虚报运费,从中渔利。1943年广东大灾,东江方面,米价涨至每百斤合法币150元,即每大包售价300元。陈崇范看到发财的机会来了,利用公家汽车做交通工具,连雇佣商车出动卡车50辆,把大批军粮运至老隆、兴梅等处售卖。

这次运过多少军粮去卖呢?第七战区兵站副总监吕鉴周估计:如载重两吨半的卡车,每辆可载运大米25大包,50辆一次,就可载运大米1250大包,每月运出三次或四次,肯定每月可运四次,毎月就运去大米5000大包,以三个月计算,就运去大米15000包,每大包售价法币300元,共得450万的法币,这些军粮被陈祟范以各种理由浮报损失。

按照中国预防医学院、国家统计局在《中国七省市食物营养与健康状况》中提供的数据,中国卫生部推荐的营养标准中限定,一个人一天需要摄入的热量为10048320J,蛋白质70g和脂肪65g,这些营养需要粮食0.681kg,一个月需要20.43kg粮食,这是维持最基本的生命所需要的。

1包约合106斤,1大包约合210余斤,15000大包约合粮食3000000斤合1500000公斤,除以每天必须的粮食需要量,陈祟范贪污的粮食够7.3万余灾民吃一个月!在广东旱灾最严重的时候将这批粮放出去赈灾将救火多少于水火的饥民?这批粮节约分配再加之以野菜等辅助品至少可以保证十万灾民渡过在灾荒最严重的五月份,也就是说十万灾民的性命就死在陈祟范的手上,这批粮食大部被国民党的蛀虫们倒卖给日伪,而陈借此大发横财。

1944年国民党豫湘桂大溃败,第七战区转进到龙南时,陈崇范妻子由韶关坐一辆卡车到龙南,为了避免别人注意,用很多步枪子弹箱装载金条,伪作子弹装上卡车。

迨抵达龙南,卡车开进邓秀峰分站的时候,有一箱被碰坏,一条条的黄金漏出来,旁边的人惊的目瞪口呆。可以看出陈宦海遨游所得颇丰,漏出的不是黄金而是饥民的血肉!陈崇范这人算是极品,他父亲从家乡看他,呆了几日都不见让手下人给五百块钱了事。而其父死花了十余万给其父亲风光大葬、大宴宾客,真真是一个"大孝子"!

第七战区最大贪污犯当属第七战区总司令余汉谋,抗战结束后第七兵战区兵站取消,部队调往他处打内战,结余的大米以15元一斤计算,陈给了余汉谋4亿法币。国民党第七战区军队在大灾之年不仅贪污军粮谋利,他们所作所为更是开创了世界战争史的先例。

奇怪的战争

大灾之年日伪统治区也面临缺粮,为了保证统治区的"安定",日伪方面取消了国统区物资进入日伪限制。1943年4月26日《广东迅报》(日本侵华机关报)刊登了这样的新闻:"省粮管局昨布告准许自由运米入市,限制配给,兼食什粮或自由购买。布告内称:现在谷米来源益绌,配给额数…酌予变通……为增加输入米粮,暂准商农自由运入市………配给米额……不足之数……自由购买补充,悉所其便。谷米入市之限制,自本日起,暂行撤销。不论何项人等,予运谷米来市,自由买卖。"③日伪以工业制成品廉价吸取国统区粮食,在潮汕、沙坪等处以洋纱和肥田粉高价诱购粮食,当时一万斤米可换肥田粉(硫酸氨)三十包或洋纱十一条,获利八倍以上,国民党大小官吏趁此"天赐良机"大发横财、中饱私囊。

先说日伪统治下的广州。

汪伪社会局局长民政厅长王英仠,是汪伪救济会的主任委员,又管粮食,趁米价飞涨,涨到极高时,卖粮,且勾结奸商运去港澳,交换物资,赚钱极多。

广州汉奸贩卖粮食以郭湛和王辉权势最大,二人合股创办华丰谷米埠,甚至向日本海军取得了独占东堤两个卸货码头中的一个的特权,供其华丰谷米埠单独使用,可以随时停泊卸货,不予干涉和检查。而其余的谷米埠,甚至和它业务相捋的东和洋行,亦无此特权,只能十几家共同使用另一个码头。

郭湛、王辉都是广东当地"捞家"(黑社会),广州沦陷投入日伪当了汉奸,王辉为汉奸任广州全市自警团总团长。郭湛、王辉借仗日寇的凶势,对于水上运输的工人,百般苛刻,受他们任意凌辱的运输人员,敢怒不敢言。

1942年年末旱情初现,广州发生抢购粮米的风潮,许多米铺的存米被购买一空。郭湛等人认为这是一个极好的发财机会,他和台湾人陈思齐勾结,借口解决广州米荒,通过日本特务机关的批准和协助,从台湾运来大米4000包。陈思齐是承办广州鸦片烟贩卖的"福民堂"的经理,日特务。这批谷米从台湾运到后,他们深恐一旦公开会遭到抢劫,采取化整为零的办法,分别存放于民房内,以便于囤积居奇。

计存放于维新路华南建筑公司堆房(现华侨中学附近)2000包,存放于仁济路和一德路民房各100包,以低价租金赁用民房,避开东堤仓库。

敌特务机关为了保护这批谷米,还派出汉奸密探在其附近把守。《广东迅报》记者郑广忠问郭湛:"何以大米不卖呢?不怕影响大局前途吗?"郭湛笑着说:"这些米即使全部卖出,如同在大碗里撒些胡椒,实在无济于事。人人每天都要吃饭,我们放了出去就再没有来路了。迟早都是要死人的,怎么会影响到大局呢?有了后路来源批一批捣动放出去,就有大利可图了。"

这400包大米后来卖出去获暴利达到原来购买价的200倍,其利润由郭湛、王辉、陈思齐和一班狗腿子共同分肥了。他们有了这些暴利,异常阔绰,整日花天酒地,到大三元酒家宴客时必以请帖邀记者郑广忠参加,郑广忠借此得知其大灾之年倒卖粮食的真实情节。

国民党政府表面上严禁偷运粮食"资敌"(即运粮进沦陷区),第七战区司令长官余汉谋在1942年就电请蒋介石实行粮食管制,不许粮食私自外运--但禁者自禁,运者自运,所谓禁止粮食外运不过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郭湛和王辉手下的马仔,四出到沦陷区各县腹地和蒋管区中乱窜,为华丰谷米埠搜购粮米,与敌特、大天二、蒋管区人员都有勾连,沿路通行无阻,彼此有暗语招呼。派到外地采办谷米的马仔,约达五六十人。这些人一方面由华丰给予从业人员的固定工资,另一方面还按照采购实绩,给予佣金,以资鼓励。

在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手段下,华丰谷米埠就把大批谷米实物采购到手。由于伪币中储券贬值不定,居民以酸枝云石枱椅和他们交换,每运米来市后,随即有许多名贵家私一船船运到港澳获取暴利。郭湛和王辉没有国统区国民党大小官员的"帮助"是完不成自己"发家致富壮举"的。

闽粤赣边区司令部司令香翰屏、副司令欧阳驹将韩江上游各县粮食(这些地区一向缺粮,靠洋米及芜湖米)当时国外米源已断,主要靠内地,他们将杉木、燃料、钨锡矿等占领物资利用其军事垄断,组织走私集团,运到汕头(沦陷区)销售,当时国民党潮汕专署的检査站曾两次截获过他们偷运的物资,香翰屏的司令部竟派科长来国民党潮汕区专署,要求专署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陈卓凡放行,遭到陈卓凡拒绝。武装走私不是个别现象在国民党第七战区是极为普遍的,如国民党第63军186师(余汉谋粤系部队)师长李卓元(台山人)和中统特务苏锐松(普宁人)、军统驻潮汕抗日别动队总队长姚万杰(揭阳人)经常武装走私。

李卓元的岳父成立大丰公司,直接间接偷运粮食出口,同时盗运钨砂、锡矿等战略物资,卖给在汕头的日本人的三闾公司。这些军统、中统特务和余汉谋部队自恃为"天之骄子"公然以机关枪、步枪武装押运,勾结私枭联手大发国难财。兴宁的报纸报道:"有奸徒勾结军政人员武装运米资敌的消息。由山城经水口到留隆前线,只有三日的路程,据确报,两担米可与敌人换一条棉纱(价值七万元)。"④

陈卓凡先生受海内外乡人的委托,主持潮汕区救灾工作,接着任潮汕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主要是办理灾情善后。(当日李任潮先生任桂林行辕主任,出席指导广东省行政会议,有鉴于潮汕区灾情惨重,荐陈卓凡接任该区行政督察专员。)陈卓凡先生就职伊始,便组织各乡联防缉私,来对付武装走私和底私的特务们。

并议订各乡联防公约:如发现武装走私,即鸣锣击鼓报警,各乡闻警应即鸣锣击鼓响应并派武装追击,如闻警不采取行动者即以通敌(汉奸)论罪,截获私枭物资及枪弹全部拨奖立功乡民。因公伤亡者由专署负责医治或抚恤。各乡有一定的组织和武装力量,且在重赏之下,大家对于缉私极为踊跃,故一时颇为收效。

桂林《大公报》记者甄凯报道:"那些丧心病狂的不肖之徒,为了追求七八倍的厚利,便不惜依恃势力祸国殃民……许多人都说天灾害人是无可奈何的事,但今日何日,岂容人祸再荼毒生灵……《时事日报》报道:《其身不正则令不行》,山城枪決了不少抢米犯,但枪决走私犯及囤积犯的事却少见闻,结果走私猖獗,大大的激起舆情的骚动。城头上开始出现不平则鸣的标语。士绅们集议组织乡团,用人民的武装去防止走私,果然米价便由一百元二斤跌至二斤半,这不能不说是民众的力量。"⑤

面对灾荒民众自发组织起来与国民党发大小官吏斗争。倒卖粮食、战略物资还不算什么,更令人发指的是在大灾之年抢劫自己的同胞!

刮地三尺

广东省梅县的米店甚至关门看涨,不卖米;在饭馆里吃饭,价是一碗一碗地涨,第一碗和第二碗不同价。粮价越涨,地主粮商手里的粮食就更不肯出手。增城地主赖昌,混名烂头昌,附近农民向他买谷时,总是一点一点卖,如要求他多卖一些,他便宣称:"等下还有得贵"。惠阳、紫金等县的地主、商人,勾结大官做后台,屯积了几万担粮食,待价而沽。从兴宁到梅县的途中有粮车行驶,车上有武装士兵押运,粮车上的老板和过往客车的商入互通情报,谈到粮价涨个不停,无不眉飞色舞,见灾心喜。地主借机放高利贷谋取暴利。

一些大地主拥有上万亩土地,且有脱离生产武装保护。他们与土匪武装两位一体,甚至与敌伪互通音信。南、番、顺地区每亩早、晚稻要交税稻谷85公斤,地租涨至每150至200公斤。部分地区盛行佃、主二八分租,每月借贷利率高达借一还二。

如梅县松口的梁月荪、梁石荪、李采珍、李相记、李伯存、李邵颖、梁国材、廖介和等,有的是地方豪绅恶霸,有的是地主奸商,勾结国民党地方武装势力和政治势力,屯积粮食,放高利贷。贷粮的条件十分苛刻,一般是加倍归还,四、五月间借米一斗,六月收割时要还两斗,如不归还,秋收时就要还四斗。借时还要用产业或其他财产作抵押,写下借据,打下手模。贫苦农民称这种债为"阎王债",十分贫苦的人连"阎王债"借不到。

安流文葵的古新风,贫农,家里十多口人,2、3月间缺少粮食,只好上山摘树叶、挖蕨菜度日;平时做竹器为副业,这时也卖不出去,只得到横陂去挑担,也无法维持一家生活。一家大小,饿得没有办法,古新风就到地主兴祥隆那里,借米五斗,折谷一石,申伪币二千五百元,契约上写明:"夏收时,每千元付息谷二石,到期如果拖欠息谷,利折母本计算……"夏季收成极差,一家大小,挨饿度日。到了11月,父亲、弟娘和小妇等三人,通通饿死,地主兴祥隆迫债更紧,没有办法,只好把十五岁的弟弟卖去,得谷三石,还了一部分债。

广东顺德九区单局、麦局二村,一向受邻村上村李姓地主压迫,又值大灾之年饥民阖族卖村迁徒,两村所有一切,仅以八千元之代价卖与上村地主李定山、祖值理。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地主借此机会兼并土地,土地愈益集中,广大农民以至不少中小地主破产。地主借大灾之年谋财、霸占土地不算,还用种种残酷的手段压迫农民,其种种手法令现代人难以想象。

保安县的保安大队(新中国成立后命名),有六个青年因无食,偷了地主一点东西,便被捉住枪杀。陈天来偷地主陈忠木瓜二十斤,要赔偿大洋二百元,无法拿出,被拉到他母亲面前枪杀。何新才、何寿妹二人偷了保长曾庆安两条番薯,被活活打死在田里,还要赔大洋二百元,结果倾家荡产。温房生母亲把一个亲生女儿以一斗米卖给一个恶霸,女儿偷吃渔霸的东西,被渔霸活活打死,还把肉一块块切下来腌咸,用来钓鱼。南海县的地主,在田头张贴告示,对偷窃者"格杀勿论"。

鳌头乡谭明桂的八岁独生子稳仔因饥饿难忍,偷了恶霸地主"快掣七"田里的两个小芋头,被"快掣七"捉住,绑在树上枪杀。谭明桂夫妻赶来跪地痛哭哀求,明桂妻还求代子一死,村人亦愿合伙赔还芋头十斤,救回孩子一命。"快掣七"坚不答应,拔枪指稳仔说:"我新买的手枪还未发市,借用稳仔'试新看看。"话毕向稳仔开枪,稳仔当场惨死。还有更残忍,更令人发指的!新中国成立后土改从新会县地主曾尧佳家里搜出一副人胆,原来曾听说吃人胆可以为其母亲"延年益寿"。这幅人胆是曾国旋打劫了江门范埠罗岗的一间小学,将一个小学生在三河杀死取出人胆卖给曾尧佳。⑥地主阶级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广东大灾与封建土地所有制有着密切的关系。

国民党政府的部门中设有水利机构,全无水利工作,对防旱抗灾,根本没有作用。他们在汕头成立有一个"韩江治河处","治河处"的招牌在一个晚上被人涂改为"治何处"。国民党政府不但一向没有什么水利建设,就是在旱象己成之时,反动地主、豪绅对农民的抗旱还百般阻挠,极力破坏。梅县畬坑上墩村有些青年农民发动抗旱,借了几部水车,挖了一条新圳,打算把河水车上来灌田,但当地的地主借口怕自己田里的水会由里走掉,阻止开圳抗旱。他们请邻村让水,也因地主的阻挠而无法实现,结果这些年农民日夜辛,终于无法得水灌田,只有眼巴巴望自己的田干裂枯萎。不仅如此上游水源把持在地主豪绅的手里,他们为了霸占水源,竟然唆使农民为争水而械斗。

由于文化落后神棍到处活动,在地方豪富的支持下建醮祈雨,搞游神大会,而神棍恶霸从中捞取油水。当时阳江中学的校长指责了他们,斥为害人迷信,被地主嗾人打得华半死。抗旱无效,灾情已现之时,地主豪绅就关上屋门,派武装家丁守望防抢,而农民则只有四处逃荒。农民逃荒后土地尽可以为地主所有,而土地在通货膨胀中是最为保值的资产。

"政绩卓著"

记者甄凯写道:"今年二月间,揭阳灾民已食草根了,仍征缴勒迫了上千余石谷子,三月并催收公债。地方当局为其地位与官要紧,殊不惜灾民饿死,以勤榨之资尽行献媚。现在虽有中央增拨大宗粤省征实余粮七十万石救灾,但七十万石的谷子要用人员辗成米,非一月后不可了的事,而且省政府规定余粮平粜的价格,照市价七五折,一斗米亦要二百元,一般灾民未免有望洋兴叹之感吧!"⑧

地方上的恶霸地主采用极其残酷的手段维持他的封建统治,国民党各政府在一旁助纣为虐。

各地的兵、征、派款照常征收,农民不交田赋,就被迫以田偿还、还有扒房拆砖的,无所不为。地霸豪富,乘机发财,兼并土地,富者愈富,贫者益贫。乡下中等人家如有存粮,被查因时就勒令封存,强行征购,等于强枪。国民党各级搞田赋工作的官员,在灾荒期间,关心的不是人民的死活而是千方百计,而是如何完成征收任务,征得的粮高价倒卖。台山流行一首民谚:"最衰陈梦周,抵死黎畅九,此人若不走,人民无气透。"针对台山县的粮政科科长陈梦周、黎畅九,趁灾追迫勒索,人民有感而发。从国民党广东省政府征收的粮食就可见一斑。

《广东省志粮食志》第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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