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礼平:1940年伪上海市长遇刺的来龙去脉

1940年的下半年,上海发生了两桩轰动社会的暗杀。被杀者都是政治人物,前者为海上闻人张啸林,后者是伪上海市长傅筱庵。两案相距不足两月,性质又相似。所以多认为两案有所关联,更有人直指两案是"军统"所为。社会上传闻异辞,加上传媒又"风闻奏事",于是关乎两案的信息就有很大的混乱。

傅筱庵

这帷灯斧影,是耶,非耶?让人恍惚迷离。在此,且先说两作案者的案后遭遇不同,用以解释作案者幸与不幸的社会因素。

杀张啸林者是林怀部,林后来在法租界被判无期徒刑,抗战胜利后获释。他曾托人找杜月笙的大管家万墨林,希望万先生能向中央推荐,让他分沾地下工作人员的光荣。但万墨林婉拒了。万墨林《沪上往事》记了这事:

林怀部因为连杀二人被判长期监禁,抗战胜利后他获得释放。他认为自己杀了大汉奸张啸林,有功于国家民族。所以托人来请我代向中央推荐,让他也分沾一点地下工作人员的光荣。对于林怀部的要求,我唯有婉言拒绝。因为杜先生(按:指杜月笙)和张大帅是结拜兄弟,我不能揽上这个罪名。再则林怀部与地下工作根本无关,他杀张大帅和吴金桂,纯粹出于发泄私忿,并未接受任何方面的命令或嘱托。充其量只能说:"汉奸国贼,人人可以诛之。"一时激起义愤,锄奸报国而已。

万墨林这番话,分析入微,进退有据,足令进言者知难而退。这可证明:林怀部和"军统"根本没关系,从此,林怀部没再出现。

反观朱升源之杀傅筱庵却成了英雄,得享大名。加上他案后悄然引退,消失于众人眼前,这反而引起社会对他的疑问:作案者是义士、侠士、"军统"?"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又恰是古侠士的作风。社会大众可以去自由解读。朱某本来不求名而得名,可说是"不虞之誉"。

但事情是人干的,人总是"私念"和"公义"的"相合"。而社会却只夸说事情的"公义",似乎隐蔽了事件的个人目的。这连后来"军统"在上海区的区长陈恭澍也有所觉察,他在回忆录中有这样的疑问:

傅案之发生,还有一个特点:表面现象,只不过是佣工杀了主人而已,丝毫看不出有什么政治色彩,奇怪的是,所有新闻报道中,无论其立场如何,均异口同声说是重庆分子干的、"蓝衣社"干的、爱国志士干的,没有人怀疑到寻仇报复或图财害命上面去。我想这也就是"声威"吧!

陈恭澍只对现象有所感触,但对当日朱某的声名,陈恭澍本人也是参与"催谷"的。因陈是上海沦陷时期的"军统"负责人,他手下分管第一分队、第二分队,是专管"锄奸"的部门。据说朱某之进入"军统"的视野,是缘于朱某在乡人杜某座上有做过"插标卖首"的表示。

"醉语"与"居奇"

朱某"插标卖首"的醉语该是在遭到傅家驱逐之后发生的,据上海名中医陈存仁在战后发表的回忆说:

一天,他(傅筱庵)没有应酬,悄悄地提早回到虹口住宅,不料当他跨进内室,见到一个内眷,正和他的厨师阿朱睡在床上。傅筱庵当时很镇定地默不出声,阿朱反而不好意思,向傅筱庵求情说:"老爷!我实在没有面目再做下去,可不可以给我一些钱,让我到别处去做小生意。"傅筱庵当晚就拿出一笔钱,说:"这钱就送给你,但是你要若无其事地再做一个星期,等我几次客请好之后再走。"阿朱当然答应了,天天清早上菜场办货,晚间督厨做菜。到了第六天,这天是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十月十日,早上五点钟,阿朱忽然烈性大发,手执菜刀,闯进傅筱庵房中,那时傅筱庵独居一室睡得正熟,阿朱提起菜刀,像宰猪一样把傅筱庵杀死了,阿朱走出房门时,还将房门带上,到厨房中拿了几个菜篮走出大门,当时与门前的几个守卫人员还含笑招呼,然后踏上脚踏车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傅筱庵竟是如此下场。(《抗战时代生活史》)

上述有关朱某"个人的感情",叙述者陈存仁是当年上海名中医,是惯为上海上层人家"外诊"的。其穿房入舍,见闻甚多,且往往是传媒所不敢公开者。陈氏是稔知法律的人,自然也深知傅筱庵在上海的势力,他之直书,当有所本。据此,让我们知道朱某的绯闻被发觉仅六日而"杀傅案"发。而我们所欲知的是这六日中发生的事。最重要者是这六日中,朱某人在乡亲杜某的"小酒店"的"醉语"以及"醉语"引起与"军统"间的互动。

为什么断然说是"六日中"的事呢?就因为前引陈氏所记的:傅筱庵撞破阿朱的丑事之后,仍留阿朱再做一个星期。结果是到了第六天,就发生了杀傅案。

另外,万墨林在《沪上往事》里记载详细,当中也有"然而不出几天"的说法,这和陈存仁的引述也正好吻合。万氏的文章说:

杜月笙先生的一位保镖老张,山东人,身胚结棍,头脑灵活,杜先生赴港以后他便跟我,做事认真负责。有一天,他跑来问我说:

"万先生,有一桩生意,要不要接过来做?"

"什么生意?"

"傅筱庵。"

哈!做掉傅筱庵,刺杀大汉奸,这种大快人心之举,为什么不做?当时我心中很欢喜,但是我声色不动,我淡淡的问他:

"有什么门路?"

"巧得很,"老张双手直搓的说:"我的一个同乡,名字叫朱生,他是傅筱庵的保镖。这桩生意,是他自己跑过来兜的。"

我一听,就晓得这事已有七八成的把握,因为傅筱庵当了汉奸,他也自知难容于国人,所以他经常戒备森严,如临大敌。他住在虹口,公馆附近十步一岗,五步一哨,平常老百姓一脚都踏不进,何况跑去将他刺杀?但如他的保镖要下手,那便是近水楼台,方便多了。因此当时我再问一句:

"那个姓朱的有什么条件?"

"简单得很,"老张耸耸肩胛,"事成以后,他要两万块钱。"

"闲话一句,"我拍拍胸脯,"你去叫他相机行事,事情办好,问我拿钱。"

老张去找朱生了,我也并不怎样把这桩事放在心上。然而不出几天,纵使敌伪方面把新闻封锁得很紧,但是我们仍旧得到消息,傅筱庵被刺殒命,凶手逃逸无踪。--朱生确实逃逸无踪,因为他始终不曾来领过我那两万元的赏格。

而陈恭澍是军统高层,是经管这"卷宗"的人物,据其回忆,也透露出当时时间紧迫。正因为这种紧迫感,他连请示也来不及了,于是破了例,未经请示即答应了第二分队的"要价"。

而这六天内,朱升源说过些什么呢?我想过,朱某是山东人,军统在傅家附近开设小酒店的老板杜氏也是山东人,这小小的卖酒店,就是山东乡亲的聚脚点。而这次朱某的酒后醉言,大概像《水浒传》第十五回阮小七跳起来说:"这腔热血,只要卖与识货的!"那种豁出去的豪言壮语,自然会惹动五湖四海的注意。前引的万墨林《沪上往事》所说即是一例。而对沦陷区的"军统"而言,又何尝不是?据"军统"经理处处长郭旭的回忆:

陈(恭澍)派一姓杜的特务(忘其名)在傅家附近开设一爿小酒店,伺机勾引傅家的人作内应。朱(升源)性嗜酒,常到傅家附近军统特务开设的酒店饮酒,特务们见朱上门,殷勤招待,常备佐酒佳肴,请朱畅饮攀谈。经过几个月的交往,朱认为酒店老板杜某是知心朋友,结拜为兄弟。有好几次朱酒后失言,流露出对主人当汉奸不满的情绪,杜乘机进一步勾引,要朱再劝傅辞伪职,如傅不听从,则把傅搞掉,为民族除奸,做一个好汉。

朱因小时受过日本人的打骂虐待,有自发的民族正义感,曾劝傅不要再当汉奸,辞去伪市长职务。

这回杜姓特工与他打开天窗说亮话,朱为杜所动,再次劝傅辞职,傅仍不听,朱就和杜密商杀傅计划。朱不会使用手枪,且恐枪声惊动门首伪警,不能逃脱,于是决定由朱乘傅睡熟时,用刀把傅砍死,杜在外策应。1940年10月10日深夜,朱趁傅睡熟,用刀把傅砍死后,从容逃出傅家,在约定地点,乘杜事先备好的汽车,避居于法租界。

上段文字,有些是无可佐证的浮词。但朱某嗜杯中物,有时候多饮两杯,吐露不满傅附逆,则具体可信。

《沪上往事》

"插标卖首"扯上了"军统"

如鹰如犬的军统,对朱某醉言"招标"岂有不知,事必有人去接近,但酒后论交,醉语不清,归而误记为"朱升",则容或有之了。

最先知情者是当时上海的第二分队,他们首先是垄断消息,要以朱某人为"货"而作"居奇"。他们先向上层邀功和讲价钱了。

陈恭澍在回忆录就清楚地说出,"第二行动大队"在"事先就有书面报告,报告中具体地陈明,已'打通'了傅某身边的佣人,名叫朱升者,正待机行事中"。

陈又说道:"朱升也表示希望事成之后,能够得到五万元的奖金,第二队也同样的承诺了。这件事也就是这样'敲'定的。"

又说:

傅案最大的特点有二:其一,是事先要求发给奖金,这在我所指挥的行动工作中,应属首次……

更又说:

在第二队的报告中,特别为这一点请示,我鉴于该队已作承诺,也就权宜地答应下来了,当时并没有考虑到,万一上级不准该当怎么办?可是那又为什么不根据第二队的请求原案转请上级核示呢?我怕失去时效,又唯恐节外生枝,如果对上级直书此人要求事成之后发给奖金五万元一节,总觉得事无前例,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另一方面,多少也带点表示自己有决断、有担当的好胜心理。当然,我也有个估计,一旦真的能够成功,上级支持我们已作的承诺,不致有问题。

按:第二队的"垄断"、"居奇"、"买空卖空",于此可见。后来"杀傅案"真的发生了。我们试看看第二分队又是怎样的一个表现。

据陈恭澍回忆说道:

傅筱庵被杀的事,发生于十一日清晨三点多钟,早报上好像都还没有,晚报上全登出来了。而且有些报馆,早在中午时分就在各马路冲要地区贴出了"号外"。这件事千真万确,已无疑问。下午四时许,第二队的报告也来了,这是陈默同志把朱升同志护送到浦东安顿好了回到租界之后,口头上报告过赵圣队长(按:吉震苍的化名),再由赵圣用书面转到区本部来的。书面报告上所说的,和报上所刊载的大致相近,其细致处,报上所描绘的比报告中所述说还要详细。陈恭澍更说道﹕"第二队的报告内容非常简单,主要的是说朱升已完成使命,刻已安全脱险,正由陈默同志等护送至浦东途中,等到达安置后,再为详报。"

又:

电报发出后,不数日,戴先生复电到,全案发给奖金七万元。其中除朱升五万元照发外,另给奖第二队两万元。对事先未经核准一节只字未提。"上海区"除将五万元奖金转发第二队妥交朱升本人签收外,另两万元亦照一般规定发给第二队分配后报区备查。陈默把这五万元奖金交付朱升后,并安排他搭乘渔船出海,预定在镇海一带登岸,再转道前去大后方。至于朱升是否到了重庆,以及其后行止如何,笔者已无所悉。这件事也只能到此为止了。

前面所说的"军统",是指沦陷区的"军统",由于他们所处是"地下"状态,危险性高,所以上级的管束颇为宽松,碰到这样的机会,自然是靠山食山,靠水食水,所以像陈恭澍这样的长官也不便多问,以免生事。于是第二分队处理朱某的事,几乎是在他们垄断之中,长官陈恭澍也是莫奈伊何。但他们万万料不到的是:朱某竟能到重庆,更料不到后来朱某能亲向戴笠投诉。

陈恭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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