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军一个师吃不掉美军一个营 毛泽东:打美军不搞大包围

"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是毛主席1947年12月25日在《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提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十大军事原则之一。毛主席还曾以"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比喻,来说明击溃大量敌人不如彻底消灭敌人一部的道理。但在具体作战中,究竟选择多少敌人作为歼灭的目标,并且能够为我军拥有的火力所承受,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歼灭战,则需要根据作战对象的实力作出合理的部署。

在抗美援朝战争运动战时期的五次战役中,我志愿军曾以出敌不意的渗透、穿插、分割,迂回,包围了敌人整团、整营达数十处,结果都因为兵力火力不足被敌人突破逃遁。第一次战役,我军集中20余万兵力以韩军4个师、美军2个师、英军1个旅作为重点打击对象。毛主席两次电示彭德怀:"首先歼灭韩军1师、6师、8师等师,然后再打美英军";"我军第一个战役,须确定以歼灭上述三个韩军师为目标,分为几个大小战斗完成之,然后再打美、英军"。结果,整个战役仅不成建制地消灭敌人1.5万余人。

第二次战役之前,我军提出争取歼灭敌人7、8个团。战役开始后,基于敌人在战线前沿的大量集结,我军又提出西线争取歼灭4个左右美军师、4个韩军师,东线争取歼灭2个美军师及1个韩军师的设想,结果仍然未能如愿,除27军在新兴里歼灭美7师31团团级战斗队之外,整个战役呈现出各个击破的局面,歼敌3.6万余人。

第五次战役第一阶段,我军拟集中3个兵团(共12个军)分割歼灭敌人5个师(其中包括美军3个师)另2个旅,第二阶段又集中6个军准备打掉东线韩军4个师,并特别调集刚入朝的两个兵团参战,然而又未能奏效。第五次战役成建制歼灭的敌人,只有韩军1个师(基本上歼灭)和美军2个团大部。

我军在出国作战中遇到的种种困难(比如恶劣的气候条件、生疏的地理环境、不通的语言文字、不同的风俗习惯、不能就地取给的供应等)和尤为明显的装备性能差距,引起了军委和毛主席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在志愿军出国前,毛主席就曾经指出:"我军目前尚无一次歼灭一个美国军的把握"。

而要达到这一目的,要有4倍于敌人的兵力(4个军对敌1个军)和1倍半至2倍于敌人的火力(用2200门至3000门70毫米以上口径火炮对敌人同样口径的1500门炮),方能"有把握地干净地彻底地歼灭敌人的一个军。"而实际上,即使我军集中了相应数量的兵力,也达不到应该具有的火力强度。整个战争中,我军使用炮兵最大规模的一次是1953年7月金城以南进攻战役,调集各种炮1094门,由10个汽车团日夜兼程赶运弹药,就算是这种规模,在此之前也不可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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