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场上,曾有县令举报钦差大臣,结局又是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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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腊月,在清朝的官场上层出过一件震荡山西官场的事儿。山西一位姓林的县令,向太原府布政使张澧中,举报钦差大臣收受厚礼。您也知道,这钦差大臣可是个大官儿啊!怎么一个县令就敢举报了呢?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咱们今天就来说说看。
要说当时朝廷亲派的钦差大臣,到了地方上,几乎都会由东道主招待一番。当时派下去的钦差大臣有两位,一位大学士,一位尚书,林县令的品级照比他俩来说,就是蚂蚱见黄雀,随意叨一叨,他就死了。然而林县令硬是冒着天下之大不韪,实名举报。
令人更没有想到的是,举报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林县令说这太原府为招待这两位钦差大臣,便向山西藩司借了二万两银子做招待用的头款,事后若超出限额,便将多花的开销摊派给下属,最后一合计,发现总共花销五万余两。
这种摊派,说难听点儿,实际上就是找个接盘的,毕竟对于山西藩司来说,五万两银子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找几个县令摊派下去,招待款项的压力起码减一半儿。
要知道,当时江南各地的园林小院儿,不过一二百两银子,可想而知这五万两,几乎能买数百座装修豪华的小院儿。
而林县令好巧不巧,就当了这个接盘侠,而且最要命的是,山西藩司里的上级,因为疏忽大意,竟然把这不成文的规定,当成正事儿来办,亲自写了招待的票据,交由林县令的手上。
一开始,林县令也只是按照票据上的款项,把摊派到他头上的银子交出去了。
可没想到的是,当时林县令手上好巧不巧出了一件奸杀案,犯案嫌疑人是一位大盗的儿子,不仅闯入民居实施偷盗,更将家中妇人奸杀,乃至剁掉脚趾,手法极其残忍,且此案牵连甚广,最后闹的民怨难平,甚至连皇帝都给惊动了,为彻查案件,那位就指示山西,必须得给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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