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德股份子公司政府补助款未披露 公司及高管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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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因子公司政府补助未及时披露、年报净利润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公司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一同被陕西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补助未及时披露。2017年1月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湖州庆汇投资有限公司收到财税返还款1,059.60万元,占2016年度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16.86%,达到临时公告标准,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直到2017年8月25日才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八项的规定。
二、2017年年报净利润披露不准确。2018年6月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补提了风险资产减值准备,增加2017年度资产减值损失892.65万元。更正前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对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该事项导致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多披露648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陕西证监局表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赵敏作为宝德股份(6.530, -0.06, -0.91%)董事长、总经理,范勇建作为宝德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亚东作为宝德股份财务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该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及赵敏、范勇建、张亚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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