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100多万内幕交易巨亏20% 卖在年度最低点还被罚

2017年8月,证监会披露蝶彩资产、谢风华、阙文彬操纵"恒康医疗"案,一代"重组股神"谢风华遭罚1.45亿终身禁入资本市场。时隔一年多时间,谢风华当年在A股上经典的"制造"重组案例--秀强股份,再次被牵出两则"内幕交易"处罚案件。

今日晚间,证监会通报,刘江伟、张小伟两人利用知悉的秀强股份内幕信息,在不同的内幕信息敏感阶段买入秀强股份的股票,两人的内幕交易结果不尽相同,刘江伟亏损23.8万元,张小伟获利1.19万元。证监会决定,对两分别罚款30万、5万元。

第一段内幕交易:

董秘窃听蝶彩资管参股上市公司

2014年9月3日,秀强股份控股股东新星投资,向蝶彩资管转让不超过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5.35%)股份,引入蝶彩资管成为秀强股份的战略投资者,也是其新晋第三大股东。

随后,秀强股份于2014年10月13日宣布筹划重大事项停牌,也正是蝶彩资管进入秀强股份的这两个时间段,产生了后来一系列内幕交易。

证监会通报的张小伟内幕交易案就是发生在蝶彩资管进入秀强股份这一阶段,2014年7月前后,秀强股份保荐代表人朱某华与蝶彩资管接洽,大股东新星投资拟减持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市值管理,随后的2014年9月6日,秀强股份公告新星投资和蝶彩资产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新星投资将持有的秀强股份5.35%的股份转让给蝶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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