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明确“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服务民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据了解,《意见》围绕加大信贷投入、完善政策制度、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推进减费让利、拓宽融资渠道、助力企业纾困、确保商业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与正向激励等八个方面。

一是加大信贷投放。通过建立总、省、市三级行民营企业"白名单"、增配战略性信贷计划、单列小微企业信贷增长计划等多种方式,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投入。从明年起,实现民营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稳步提升,力争三年后,民营企业贷款增量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符合监管要求。

二是完善政策制度。提升行业政策的前瞻性与精细化水平、增强区域政策的差异化与分类指导能力,不断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下沉小微企业信贷审批层级,构建以二级分行和重点一级支行为主的小微企业信贷审批体系。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审查审批"绿色通道",推行"预授信"、"平行作业"、优先办结等方式,逐步推广模板化运作、批量化、自动化审批,切实提升办贷效率。

三是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持续完善大中小客户、线上线下、链式金融等产品线,加大"数据网贷"、"惠农e贷"、"纳税e贷"、"账户e贷"等产品的推广力度。积极稳妥开展担保方式创新,扩大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权等抵质押物范围;加大与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合作,推动完善政府增信机制。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治理完善、信用记录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质民营企业,可发放信用贷款。

四是推进减费让利。认真落实民营企业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加大民营企业服务收费减让力度,切实降低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民营企业,可提前开展贷款调查与评审,实现无还本续贷,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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