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殊监管区一般纳税人试点2年,沪企退免税超7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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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上述变化的是一项名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的政策。
出口加工区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俗称"境内关外"。此前,区内企业往往采取两头在外的模式进行经营,即把原料采购、产品销售环节都放在国外,区内仅进行单纯的生产加工,企业可以在进出口贸易过程中享受增值税和关税等减免的优惠待遇。
不过,随着企业发展和形势变化,不少海关特殊监管区内企业的原材料国产化率逐渐提高,也开始有不少产品需要销往国内市场。但这时他们却遇到了"身份"问题。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的企业此前没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无法享受"营改增"所带来的抵扣红利。
为让海关特殊监管区企业充分享受增值税税制改革红利,2016年10月,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决定在上海松江出口加工区等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一般纳税人试点,2018年试点范围扩大到上海闵行出口加工区等17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据统计,试点两年来,上海2个进出口加工区的14户试点企业,累计销售额23.8亿元,退免税额超过7800万元。
文章开头提到的那家"起死回生"的企业是位于松江出口加工区的华尔卡密封件制品(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上海第一家享受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的企业。企业中方负责人包连英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之前我们在国内采购设备原材料无法抵扣,国内销售产品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拓展内销市场遇到了不少困难。"
包连英表示,获批试点资格后,企业进项税额实现充分抵扣,国内采购成本进一步降低,为公司的转型升级带来了"及时雨",2017年就实现了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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