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回应北京证监局请23名债权人暂不强平:预防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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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晚间,一份题为《关于请债权人谨慎采取措施的建议函》红头文件在网络流传,建议函建议各债权人从大局考虑,给予东方园林控股股东化解风险的时间,暂不采取强制平仓、司法冻结等措施,避免债务风险恶化影响东方园林稳定经营。
该函件的印发时间为10月17日,印发方是北京证监局,抄送给了北京银监局、东方园林和东方园林的控股股东何巧女。
函件内容显示,为避免东方园林控股股东何巧女及其一致行动人股票质押风险传导至上市公司,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稳定,也为了维护全体债权人的整体利益,北京证监局于10月16日召集包括第一创业证券、华创证券、五矿证券、国海证券、银河金汇资管公司、中信建设证券、中信证券、东兴证券、华福证券、山西证券、恒泰证券、安信证券、平安证券、江海证券、东北证券、华龙证券、中天证券、浦发银行、上海银行、招商银行、东莞农商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在内的23名债权人参加集体协商会议。
函件内容称,会上,控股股东表达了积极还款的意愿并提出了具体的偿债计划,绝大多数债权人表达了支持公司稳定发展的意愿,并表示会审慎处置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
函件内容从另一方面显示了东方园林存在一定的股票质押风险。
对此,东方园林于10月18日回应澎湃新闻记者称,目前公司控股股东的质押状况在安全线内,这次协商是上级主管部门考虑到目前股市异动情况采取的预防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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