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个税起征点下月实施 9月工资10月发交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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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个税起征点下月实施 9月的工资10月发该交多少税

每经记者 李可愚 每经编辑 孙志成

10月个税起征点调整到5000元,可是我10月发的是9月的工资,这该怎么算?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称:"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也就是俗称的"起征点")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在2018年年内就能够得到落实,这对于广大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上班族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不过,在社会各界针对个税起征点的讨论声音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了一个让不少人困惑的话题:对于那些选择延后到下月发放工资的企业和单位来说,在个税起征点调整的交接期,个税起征点应该按照怎样的标准执行?比如说,有不少的企业通常会在10月份发放9月的职工工资、在11月份发放10月的职工工资,那么,在这些企业上班的员工最早能在哪个月享受到个税起征点上调的红利呢?

9月30日前适用修改前规定

针对上述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一位朋友就认为:"我理解,如果说10月1日以后的工资所得才可以按照5000元的新起征点计算的话,那么这就是意味着10月的工资按新个税起征点算,9月的工资就得按照之前的3500元的旧个税起征点算,和这个月的工资在当月发还是下个月发没有关系。对于那些延后到下月发工资的企业来说,他们要到11月才能享受到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因为那个时候,他们才刚刚拿到10月份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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