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露露商标纠纷升级:备忘录合法性成争议焦点

南北露露商标战复盘:备忘录合法性成争议焦点

21世纪经济报道 叶碧华,詹戈萌 广州、深圳报道

明确规定区域分工的《备忘录》的合法性成为双方争议焦点,南北露露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广药、加多宝的凉茶大战刚落下帷幕,植物蛋白饮料界却接力上演一场南北大战。

8月14日,针对汕头高新区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露露")的公开指控,承德露露(000848.SZ)给21世纪经济报道发来回复称,公司正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各种措施,以维护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有决心、有信心把维权进行到底"。

此前一天,汕头露露在其公号上发布题为"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的文章,汕头露露指责承德露露自2015年7月以来多次提起诉讼,无视双方长达二十多年的合作历史和知识产权许可关系,指控汕头露露产品侵权,甚至通过举报查封产品等恶劣手段来侵犯汕头露露及其经销商、客户的正当权益。

承德露露与汕头露露之间的纠纷已不是第一次进入大众视野。早在2011年,双方就开始针对历史遗留的协议文件、露露杏仁露商标以及包装专利等问题对簿公堂。

记者了解到,根据汕头露露合资合同和章程的约定,以及后续《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双方"南北分治":汕头露露负责在中国南方八省(广东、福建、广西、海南、江西、云南、贵州、湖南)生产和销售马口铁三片罐装型"露露"牌系列饮料,同时独家生产和销售"露露"牌复合纸软包装饮料产品;而承德露露则负责其余北方省份的铁罐露露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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