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信用:自媒体涉公司“爆料”与事实严重不符,已报案

7月10日,深圳海关在海关总署官方信息平台"海关发布"称,7月3日,深圳关隶属深圳湾海关查获1起港籍司机利用两地牌小客车藏匿走私黄金44千克出境案,初估案值逾1000万元人民币。

据证券时报网8月3日的报道备注中称:"有媒体报道称,深圳海关查获的一起特大个人黄金走私案或涉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证信用)董事长牛冠兴。"

对此,8月3日中午,中证信用发布澄清公告称:"近日,有自媒体刊发了关于中证信用的'爆料'和不实报道,并引发相关媒体转载。我司在此郑重澄清,所谓的'爆料'与事实严重不符,我司对此事己报案,要求发布者删除不实报道,并公开致歉。"

中证信用在公告中还表示,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关于这起黄金走私案,深圳海关在"海关发布"上公布的信息显示,7月3日傍晚,深圳湾口岸客运出境车道,海关关员对1辆前往香港的两地牌小客车进行机检检查和现场人工查验时,在该车中央扶手箱位置发现一个特制暗格。经开拆检查,关员从中查获金砖44块(1千克/块),重量共计44千克,价值逾1000万元。面对这一堆被查获的黄金,该司机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名司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移送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金银等贵重金属及其制品属于限制出境的物品。我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涉案黄金没收后,将会在案件侦办结束后进行依法公开拍卖,所得款项一律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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