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洋:金融开放不是“城下之盟”,“外国和尚”难构成冲击

近期,关于中国开放金融服务业的话题成为关注的焦点,原因在于此轮金融开放的力度不可谓不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最近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我国已取消对中资银行的外资单一持股比例的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在我国设立分行或子行,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和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上限放宽至51%,到2021年全部取消股比限制。

基于此,有人认为这是在中美贸易战中我国和美国签下的"城下之盟";也有人惊呼"狼来了"。但笔者认为,两种观点均站不住脚。

开放能提升经济效率

把金融开放看作"城下之盟"的人,其背后的一个逻辑是:承诺金融开放就像过去签订不平等条约一样,我们给外国巨大利益,却没有得到它们相应的回报。这个逻辑错误之处在于,没有看到金融开放实现了我国对维护世界自由贸易格局的承诺,也没有看到金融开放将提升我国经济运行的效率。

首先,过去三十多年的出口导向发展模式让我国积累了大量的储蓄,这些储蓄留在国内就变成了货币,提高了国内的杠杆率。金融开放有利于我国把储蓄导流到国外去,在国外金融市场和直接投资市场上获取较高的回报,实现保值增值。

其次,我国经济处在转型升级的关口,吸收发达国家的技术是实现技术升级的捷径。国外金融机构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之后,可以为我国企业起到资金和信息方面的桥梁作用。

再次,国外金融机构管理规范、效率高,它们进入我国之后,会通过竞争和人才流动提升我国本土金融机构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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