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项惩戒措施迫使280万“老赖”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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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全国法院开展第十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10小时不间断的直播"抓老赖",吸引5000多万人次网友围观,获网友争相点赞,也成为一堂生动的社会诚信教育课。
今天,《法制日报》记者就法院破解执行难推动社会诚信建设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
发布"老赖黑名单"1123万例
记者: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请介绍下这项工作的进展及效果。
孟祥:执行难的一大难就是当事人规避执行。针对实践中采用各种手段转移、隐匿财产,逃避、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最高法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也就是俗称的"黑名单",将其纳入到失信名单,再联合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纳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不断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2014年最高法联合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特别是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产生立竿见影的惩戒效果和极大的社会影响力。2016年由国家发改委牵头,44个部门共同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备忘录,共推出8大类55项惩戒措施,在30多个重点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初步构建起联合信用惩戒的工作大格局。2016年以来,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最高法与国家发改委等59家单位签署文件,采取惩戒措施150项,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高管,以及出行、购房、旅游、投资、招投标、市场准入、从业资质、授信和荣誉等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限制。以该文件为依据,多部委形成了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工作制度。比如中组部将失信信息纳入干部人事档案,把失信信息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干部晋升的考核内容;中编办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中央文明办将失信作为评选全国文明单位的"一票否决"指标;中央军委将失信情况作为入伍服役和军官评优评先、晋级晋职的重要参考;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招投标;司法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教育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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