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禁止宣传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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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重庆市教委发布消息称《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插班生,另外,禁止诱导已被高校录取的高分考生复习,禁止进行复读宣传。
《通知》指出,2002年,教育部明确规定:“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此后教育部多次重申此规定,重庆市教委也出台了相关文件,提出了坚决贯彻教育部要求的有关规定。
但是,个别普通高中仍有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的情况。《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中学校要加强高中招生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不得在培训机构以学校名义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插班生,新生入学的高一年级不得出现大班额增量,保障高考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保障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深入推进。
《通知》还要求营建良好教育生态,坚决纠正为了“一本”升学率和名校录取数举办复读班,坚决纠正严重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坚决纠正校际招生中的恶性竞争行为。禁止诱导已被高校录取的高分考生复习,禁止进行复读宣传。
与此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初、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双一流”高校及一本高校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以中考、高考成绩对区域内中学进行排名排队和表彰奖励,不得给所谓“中考、高考状元”发奖金。
《通知》称,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督导,针对复读生问题,立即开展一次摸排,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市教委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单位”的明查暗访形式,重点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对于不认真落实关于复读生的政策,以及未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引起不稳定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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