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工厂实习请假三次遭拒后死亡:学校雁过拔毛、薅学生的羊毛

大学教育里边规定的实习用意是好的,是为了让学生提前进入社会,检验大学生专业技能掌握情况的一种方法,弥补素质教育过程中缺失的实践技能,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慢慢的偏离了它真实的用意和作用,基本流于形式,缺乏正向反馈。 据我所知,一般一些职业院校甚至包括一些本科院校,实习是有学分的,不参加不给学分,这样你就毕不了业,造成学生不得不去实习。

学校提供的实习单位基本是电子厂例如某康,因为一般的企业一下子解决不了那么多的实习岗位,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人生意外,学校绝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只是一味的把学生送入工厂,对后续实习执行过程中 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行为,造成了学生上当受骗、不发工资、充当廉价劳动力,甚至出现人身伤害。所以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学校、社会、教育部门、执法机构都要共同努力。

3 月 18 日,网友杨先生爆料在 2 月 11 日接到云南新兴职业学院通知,正在读大三 17 岁弟弟在校企合作的南昌某工厂实习期间死亡。杨先生介绍弟弟生前每天工作 12 小时。2 月 7 日弟弟突发身体不适,之后连请 3 次假均被主管驳回,并以工厂以冲刺产量为由要求上班。最终弟弟因严重的呼吸衰竭而抢救无效死亡。杨先生称经协商,校方协议承诺赔偿 66 万,工厂口头承诺赔偿 90 万,但截止目前 40 多天过去双方互相推脱,仍未执行。截止发稿前,工厂和校方负责人电话均无人接听。

把学生卖给工厂,赚两份钱,一份学费,一份工厂好处费,这是很多“校企合作”的模式。 学校赚得盆满钵满,哪管学生死活。毕竟那么多学生,真正累死的又有几个? 累死了也赔不了多少,再说还可以赖着不赔。 学校如果把学生作为赚钱工具比资本家社会危害更大,因为学校本该是教书育人的地方。 接下来应该调查 学校在这次校企合作中是否存在盈利。 该学生的实习工资是否不到本单位试用期工资的80%。

这些都违反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学校是否知道该工厂的工作时间是十二小时,不知道为什么不调查?知道了为什么还送? 这家企业真的能够提高学生技能还是仅仅是学校赚钱的工具? 学生突发不适,请假遭拒时,是否求助学校了?学校什么态度? 我们不能让学生受到学校、工厂两头剥削; 也不能让学校赚着学费、好处费两块费用。

学生活着要为学校进厂赚工资,发生不幸去世,学校雁过拔毛、薅学生的羊毛、抚恤金。 强制实习这种事情在职业学校太常见了,当然本次事件的学校说是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但实际上懂的都懂,很多时候实习是和能否拿到毕业证直接挂钩的。 那么在实习期间,学校赚到了两笔钱,学生的学费照常交,而去工厂做工的工资是会跟学校结算的,至于学生是免费劳动还是学校象征性发放很微薄的补贴,这两种情况都有,但学校都赚到了很大的工资差额,加之学生基数大,这是很大的一笔收入。

所以这根本不是偶然! 借“实习”贩卖学生的免费劳动力,这么干的高校不止这一所。某些带队的老师甚至深谙pua之道,把学生整治得服服帖帖。 朋友在武汉某211理工类大学,物流管理专业。大三实习,你们猜是干什么?一群人被拉去中百超市的产业园,蒸米饭、做寿司。整整一个月,什么专业相关的知识都没学到。而且,“非必要不准请假。” 有学生向带队老师反映——这实习跟他们专业毫不相干呀。结果就是被老师劈头盖脸地训斥: “你以为你们这种学生工,谁愿意要你们?老师到处托关系,才给你们找到这实习。” “你们在这里干一个月就走了,人家厂里还得费力安排人事工作。你们来了就是给人家添麻烦,还要求那么多?” “你们的实习证明上,可是有老师的评价的,你们自己要考虑好。 我不敢质疑什么,只跟大家算一笔账。 一名勤杂工月薪3000元,一个年级10000人。3000✖️10000=30000000 这只是一年的数额。

现代工厂制度太恶心了,我根据我的亲身经验来说一下现在工厂的情况。我大四了,寒假的时候想去挣钱,想着厂里工资高点儿,也不是很清楚第一次进厂子就去了。首先我是山西的,当地中介带着我们去了江苏,交给本地的中介,本地中介和工厂中间还有一个中介公司,总之层层刮油。 在厂子里有很多寒假工,河南的、贵州的、当然还有云南的孩子们,云南的孩子们就是学校给签的实习,不去的话没有学分,不给毕业证,因为是学校来的,只有他们是住在厂里的,想着是为了孩子们的安全着想,但是他们在来的时候,老师会没收她们的身份证,听说是生病了去医院看病也不会给的,会给拍照片,老师呢也会在厂里但是不工作,

厂子是电子厂两班倒,男生有的岗位是白天班的,每天也要工作十二点五个小时 ,白天中午吃饭一个小时,下午吃饭半个小时,夜班就是十二个小时,按小时算钱的话他们的工资也都是最低的,真的就是不是生病了就不给请假,生病了还要有病历单,厂子里的小组长们也不会轻易批假的,比如今天你说你肚子疼或者头疼的必须要有证明,不然按旷工算,一次扣两百,因为是按小时工算,所以每天都会产量,达不到今天的产量也要罚款,产量每天都会增加,直到你完成百分之百。 工作了四十天,每次上班都很煎熬,但是想想之后发工资就好了,对了,我们在的那个厂子隔月月底才发工资,也是真的离谱,我们刚开始和中介说的是完全不一样的,这种发布虚假消息的中介算违法嘛?

很愤怒。这事儿,我们先说法,再论理。 17岁,不算童工了,在法律上有个专有名词,叫未成年工,法律是允许未成年工存在的,并且在劳动法中用一章特别提出来进行保护。那么该学生是否能与工厂构成劳动合同关系,实践中一般不认为这种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 如何维权?逝者已矣,家长悲痛之余不得不考虑如何追责的问题。建议家属民事上提起侵权之诉,虽然在实践中对于学校及企业的归责原则有所争议,但是在此案中,企业的过错责任非常明显,是不存在争议的。另外也要盯紧教育部门的动作,如果未对学校启动调查,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教育部门履行监督职责。诉讼是个艰难的过程,如果该家属有需求可以联系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

法律问题粗略讲完,我们说一下理。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我说的学校和企业指的是一类不保护实习学生的学校和企业。请问学校和企业,你们把这些学生当什!么!了!!是被贩往北美大陆的黑人奴隶还是被卖到东南亚的黑劳工?因为他们年纪小不懂得反抗,父母亲人不在身边所以好欺负是吧? 根在企业吗?在学校!学生为什么不敢反抗工厂的无理要求?我想一定是担心反抗以后产生非常不利的重大的影响吧!学校不知道实情吗?在长期的合作下显然不可能,知道还要去输送学生,除非对方企业是行业里的翘楚中的翘楚,不然你说没有利益勾兑?我是不信的。 弱者没有话语权,所以,好好念书。没念好也不要紧,躺平也好的,最起码保命。

最后:新闻对比看,有时候很有意思。比如下面两则: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深圳市某一个有编制的街道办的岗位,发布了向社会招聘的岗位信息,全国的博士生,海归大学生都是争着抢着。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大学生都没有机会。 近日,有媒体报道:如今,很多中高级职业技术院校的学生,往往还未毕业,就被各大企业争抢一空。职业本科纳入现有学士学位工作体系,按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在证书效用方面,两者价值等同,在就业、考研、考公等方面具有同样的效力。每个同学手上都有2到4个录用通知书。

一边是众多博士生、海归生抢一个岗位,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大学生都没有机会;一边是职校学生未毕业就被企业“定购一空”。 初一看,难道给人一种感觉:难道再如今的本科本、研究生、博士生都没有职校生竟争力强了?真是“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如果真这样想,有网友神评:那你真适合读职校。 要看清真相,就应该把问题想得稍为深一点,眼光看得远一点。 博士生,海归大学生人家那是争着抢着有编制的行政岗,虽只是一个街道办,但人家的薪资、福利、社会保障、社会地位等等,完全和你不是一个级别。话说回来,将职校生抢购一空的到底是些什么单位?是一些中低端私人企业,说得难听点,大多数就是去充当流水线的“木桩”和“螺丝钉”的,只要是个人都可以,不需要你有多高的学问和知识。

现在有一种很可笑的现象:打死都不会将自己孩子送入职校的人,却在拼命鼓吹职校的好处。 更为可怜的一种现象是:那些身处社会底层的人们,看到“职校学生未毕业就被企业抢空”的所谓新闻时,还真产生职校生比本科本、研究生、博士生更厉害、更牛逼的错觉。 家长们醒醒吧!丛林法则虽不被明面提倡,但现实却是永远存在,孩子若是读书的料,能成为博士生,绝不满足于研究生;能成为研究生,绝不满足于本科生;能成为本科生,绝不满足于职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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