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股比7月底放开 外商投资清单发布

2018年6月28日,中国商务部发布文件,正式公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汽车制造业: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2020年取消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政策将于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届时新能源车领域外商股比和外商合资数量要求将正式取消。


为保护民族汽车工业,1994年我国发布的《汽车产业政策》中提出,生产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产品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所占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直到2013年,商务部提出"未来将进一步放开汽车等一般制造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这是多年后第一次政府层面指出,可能会放开整车股比限制。此后多个场合,国家各部委纷纷指出,将在未来逐步放开整车股比限制。

而在去年6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已经明确放开外商在华建立生产纯电动汽车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数量的限制,以及汽车动力电池的外商投资股比限制;2017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表示将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今年4月,发改委发布消息,拟定汽车股比开放时间表: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后,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取消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这些都在2018版负面清单中得到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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