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孤老去世,房子竟被物业改成员工宿舍

上海一孤老在家中去世

名下房子无人继承

竟被物业改成员工宿舍?

近日

家住浦东新区

环林东路879弄杉林新月家园

93号楼的多位居民向媒体反映了这一情况

居民们说,去年7月,301室的一位孤寡老人在屋内去世,直到发出异味才被邻居发现。因为后续也没有人收拾,所以居民就联系居委介入处理无人继承的房屋,房子一开始用作居委的仓库,后来物业居然擅自将房屋改成了员工宿舍。

楼内居民拍下的视频显示,今年11月11日晚,有一个陌生面孔进入了老人生前的房屋。居民询问其是否为房主,得到了否定的回答,“物业让我们用来做宿舍的,就是我们自己的物业公司”。

今年11月,物业提出将房屋改作员工宿舍。按物业的说法,居委对此也是默许的。然而,钥匙交出去之后,房屋的使用似乎就完全脱离了居委的控制……

今年国庆期间,就有居民发现,老人生前的房屋有人进场装修了。

居民王女士认为,就是因为有人住,用水,导致自己家漏水。而且过世老人家的电和煤也没有维修过,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此外,居民们也担心,楼里住进了陌生人会产生的一系列安全问题。

居民王女士称,“居委再三和我们保证说会让他们搬出去,但是从头到尾没有人给我们一个准确时间点,说什么时候搬出去。”

在持续的投诉下,居民们没有等来住户的搬离,物业经理倒是三番五次上门做大家的思想工作。

物业希望居民能通融下,“楼道里我认为要‘人气’的,那么正好有这个资源,我跟书记说了,大房间和厅我们就装修,现在花了3万元,我们和街道也说了。”

居委的态度也是模糊不清,既对居民说去跟物业讨了钥匙未果,又在跟居民解释物业当初在老人离世时帮忙有多不容易。

居委工作人员称:“老人在家里过世的时候,物业也出钱出力帮了很多忙,之前可能会产生一些费用,物业都把它们处理好了,那肯定是让他们员工还是谁在这里住一住。员工也就自己装修了,现在让她不能住,搬走,她肯定会对装修费用不开心的。”

业主质疑,房子是老人的,老人过世后,居委、街道、物业有权擅自处理房子的使用权吗?

22日上午,记者找到小区居委会书记了解情况,对方表示,301室内曾居住了一位女性孤老,该处房产确实系其个人所有。由于老人去世突然,身后事也是居委代为操办,孤老的情况及房屋的属性,当时自己也汇报了街道。

新月第一居民区党总支书记陈一雯告诉记者:“孤老是1948年出生的,我们委托孤老原来的属地派出所,翻查档案和原有的户口记录,她没有兄弟姐妹,也没有结婚生子,她的父母也于80年代90年代过世,也没有任何亲戚朋友的, 房子是她个人的产权房。”

记者上门调查后,小区物业经理向记者表示,他们当天已关照该员工搬离,房屋钥匙也已归还给居委,后续将不再住人。

物业小区经理承认,此房屋是物业工作人员短期住的,也没有付钱。“我们当时没有想到事情这么严重的地步。”

对于此事,属地街道服务办负责人表示,他们是首次了解此事,下一步将推进相关法律程序的进行,但具体操作中,他们也有不少困惑。

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例中,无论是街道居委还是物业,都没有管理和处置该房产的权利,应当由民政部门处置,对于已经发生的擅自使用孤老房产的行为应当追责。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杨邹华表示:“正确的路径应当由居委会上报给街道,由街道上报给民政局,民政局出面成为房屋的遗产管理人, 居委和物业擅自使用房屋,包括房屋住人,都是侵犯房屋使用权,还是要对于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3条,孤老过世后,

有遗嘱的 ,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抚养协议的 ,按照协议办理;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赠的遗产 ,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律师指出,《2021年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关于孤老死亡后的财产的遗产管理程序,仍然缺少完整体系和抓手。“法院目前还没有对遗产管理人进行判决如何进行指定,由谁来最终启动遗产管理。”

律师认为,随着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加深和生育率下降,这类问题,大概率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因为整个流程的缺失,未来很有可能会造成无主房屋被其他第三方不当占有。”

同时,律师也呼吁2024年遗产管理人要尽快推动相关制度的开展,同时要有完整的流程出现。

此事一经媒体报道

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叫我小陆子:我是居委社工,个人觉得这个居委做法很牛,就算是孤老过世,房产由民政局管辖,即便报备了也不能随意动用啊!胆子太大,都是法盲吗?

@吉rain:这个新闻看了真让人气愤!居委会在其中有很大的问题,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你的存在是为了居民,而不是和物业通同一气。在被居民投诉之后,还反倒劝居民理解物业。理解什么??理解这种抢占过世孤老房产的强盗行为吗?很难让人怀疑其中是否有灰色交易,支持追责!上海是老龄化严重的城市,此类事件可大可小,如果孤老房屋任由居委物业串通一气处置,后果不堪设想。真是让人齿冷。。。

@童安安: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出生率越来越低,孤老的情况只会越来越显著,不在这个时候提前立法,空子钻起来就会越来越大

@momo:既然是房子归民政局处理,那民政部门为什么没有接手?老人过世的所有手续是谁代办的?抚恤金谁领了?费用谁付的?如果居委和物业全程都在垫付费用,员工都在无偿帮忙,那我觉得可能还有更多事情没办法明说出来。

@毛线球:都装修了,还说住几天……骗鬼鬼信吗?住进去就不会再搬出来了,而且时间一长又变遗留问题管不了

@柏赫紫:什么不知道?明显装刚,物业擅自私自使用,违法

@天使的左翼:这个能不能算非法侵占,不要以为自己是物业就能做这种违法事情。希望有关部门严查和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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