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需警惕南海沦为恶意法律战的重灾区!

【编者按】

2013年1月,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就中菲在南海有关争议单方面提起仲裁。2015年10月和2016年7月,仲裁庭分别作出裁决。

在仲裁庭作出两份裁决后,中国政府均当即郑重宣布,仲裁庭有关裁决是无效的,中国不接受、不承认。

2018年5月14日,中国国际法学会组织撰写的《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中英文)由外文出版社出版。牛津大学出版社在《中国国际法论刊》以专刊形式同时出版其英文本。

澎湃新闻邀请部分参与《南海仲裁案裁决之批判》编撰,以及长期关心南海问题的国际法学者,从国际法视角对南海问题做一观察,以启迪思考。

南海日渐成为周边国家和域外有关国家角力的重要场所。某些国家包括南海域外大国,基于本国战略利益的需要,通过某种形式介入南海,而介入方式之一便是协助某一南海周边国家展开法律战。南海仲裁案之后的南海局势风起云涌,而美国所谓"航行自由行动"针对性更强的实施,则凸显该案对国际法治产生的不良影响也可能继续发酵。

南海周边国家之间的海洋争端错综复杂,同时南海域外势力的频频介入,导致南海海洋争端战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就南海仲裁案本身而言,其程序和实体裁决不仅存在法理缺憾,而且被不少学者认为是多种势力与中国在南海角力的法律战(Lawfare)。

何为"恶意法律战"?

一般地,人们所理解的法律战是以法律为武器,通过法律威慑、法律打击、法律反击、法律约束、法律制裁、法律防护等方法和手段,为争取法理优势、赢得政治主动和军事胜利所进行的斗争行动。从这个角度看,法律战与舆论战、心理战等斗争手段一样,都是敌我双方展开斗争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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