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分装食品在“拼多多”售卖 副食品店领5万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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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吕书圣)5月22日,记者从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万宁后安亚强副食品店负责人陈某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却购买"欧力多低聚果糖"食品原料,分装成"畅力宝牌超级益生元FOS"食品在"拼多多"网络平台售卖。该副食品店近日被万宁市场监管局罚款50000元。
据了解,3月1日,万宁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有关线索,对万宁市后安镇新安街的万宁后安亚强副食品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有规格为25kg/箱的"欧力多低聚果糖"食品原料6箱半、规格为100ml/瓶的"畅力宝牌超级益生元FOS"盒装(3瓶/盒)共10盒、规格为100ml/瓶的"畅力宝牌超级益生元FOS"瓶装共84瓶、规格为35ml/瓶的"畅力宝牌超级益生元FOS"瓶装共73瓶。另外,还有规格为100ml的"畅力宝牌超级益生元FOS"空包装瓶共300个,规格为20ml的"畅力宝牌超级益生元FOS"空塑料小杯893个、手压式塑料封口机1台。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未能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将上述食品、食品原料及有关设备设施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
3月1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查明万宁后安亚强副食品店负责人陈某某2月13日从一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食品。陈某某还采购一批包装瓶、包装纸、塑料杯和1台封口机,将上述食品原料分装成名称为"畅力宝牌超级益生元FOS"的产品,然后通过"拼多多"网络平台进行销售。
据介绍,由于万宁后安亚强副食品店分装规模较小,加工场所简陋,涉案货值金额小于1万元,并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4月22日,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陈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5月16日,该局经合议后不予采纳陈某某的申诉理由,并依法对其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没收已扣押的食品、食品原料以及分装加工设备设施,罚没款合计51300元。
(责任编辑:任宪奎 CF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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