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93元 同比增长6.8%

人民网北京4月17日电 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93元,同比实际增长6.8%;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538元,同比实际增长5.4%。

居民收入情况

2019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93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33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长)7.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00元,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

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7158元,增长8.8%,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4.3%。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0038元,增长8.2%,是平均数的86.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663元,增长8.9%,是平均数的79.6%。

图1 2019年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

按收入来源分,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838元,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0%;人均经营净收入1486元,增长8.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5%;人均财产净收入721元,增长12.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5%;人均转移净收入1449元,增长7.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1%。

居民消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538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7.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160元,增长6.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525元,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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