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借款3000元赔上一套房 涉黑团伙主犯套路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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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借款3000元赔上一套房,获刑20年的涉黑团伙主犯套路曝光
借款3000元赔上一套房、诱使学生赌博“套路”叠加债务至360万元、诱骗被害人签订大量空白的借款合同、借条……
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了解到,日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两则“套路贷”案件。犯罪分子以高利放贷为依托,成立主要以放高利贷为业务的公司,进行敲诈勒索,同时通过淋红油、上门骚扰、泼油漆、堵锁眼等“软暴力”行为进行催收。
最终,两起“套路贷”涉黑团伙主犯均获刑20年。
借款3000元赔上一套房
日前,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对钟某波等18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钟某波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波于2014年投资成立浩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大公司”),还陆续成立其他关联公司,逐渐组成了一个以钟某波为组织、领导者,人数众多、层级分明、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值得注意的是,该涉黑团伙不仅“套路”大学生、高中生,还存在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行为。
据悉,签订高额借贷合同后,被害学生因无力归还借款,在极度恐惧中或被迫辍学,或离家出走。
其中,因创业需要资金的在读高中生刘某向浩大公司申请借款6万元,并签订6万元的借款合同。但该公司仅提供3000元的借款,口头约定月息600元,谎称会撕毁上述6万元借款合同。此后,钟某波等人按6万元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利息向刘某追债,并以要上门催收、淋红油等方式相威胁。为归还债务,刘某被迫多次签订新的借据以覆盖旧的借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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