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支行行长信用证诈骗逾1.5亿 银行怕追责不敢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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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支行行长参与信用证诈骗逾1.5亿元

慈玉鹏,张荣旺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下简称"文书网")公示的一则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显示,招商银行郑州分行二十一世纪支行原行长彤某参与信用证诈骗,涉案金额逾1.5亿元,最终导致3425.38万元未归还。

招行此案并非孤例。经《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文书网2019年来已公示了多起信用证诈骗相关案件,其涉案金额均高于5000万元。

信用证诈骗风险如何防范?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张远忠表示,银行应从三点下手:一是严格审核,合同等相关文件的把关,可引入公证机构;二是合理安排银行员工期限考核,避免员工因考核压力过大盲目追求业绩,降低风险管控;三是加强内部管控,信用证诈骗内外勾结情况较多。

行长参"诈"

文书网3月下旬公示的一则终审裁定书显示,招行郑州分行二十一世纪支行被内外人员勾结撬开了"门"。

裁定书显示,2014年5月被告人陈某,伙同被告人蒋某以雨田公司的名义与工艺品公司签订联合经营协议,协议约定成立工艺品公司国际业务部,开展国际信用证业务,该国际业务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二人分别担任该部门的正、副经理。

2014年10月,招行郑州分行二十一世纪支行行长彤某"入局"。彤某与陈某、蒋某以及许昌天地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在明知许昌天地和公司的不动产已抵押给他人的情况下,故意隐瞒该事实,将该不动产另行抵押给招行郑州分行二十一世纪支行,由彤某出具二次抵押知晓函。同时,彤某找熟人增大了该不动产的评估价值,令陈某所在的工艺品公司最终获取招行2亿元人民币的信用证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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