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宝德股份信披违规 虚增648万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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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证监局对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股份)及3位涉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华商报记者发现,宝德股份虚增利润、信披违规的背后,或与融资租赁业务下滑严重,业绩不振有关。
2017年度净利润多披露648万元
华商报记者查阅发现,宝德股份对政府补助未及时披露及2017年年报净利润披露不准确。
政府补助未及时披露。2017年1月该公司子公司湖州庆汇投资有限公司收到财税返还款1,059.60万元,占2016年度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的16.86%,达到临时公告标准,该公司直到2017年8月25日才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八项的规定。
2017年年报净利润披露不准确。2018年6月该公司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补提了风险资产减值准备,增加2017年度资产减值损失892.65万元。更正前该公司对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该事项导致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多披露648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因此,陕西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不过,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在2018年9月26日,宝德股份公告称,公司相关核查工作已经完成,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公司同时提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及委托贷款项目诉讼执行及逾期风险、业绩下滑风险及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2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董事长、总经理赵敏等被出具警示函
华商报记者发现,陕西证监局近日还公布了关于对赵敏、范勇建、张亚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政府补助未及时披露、2017年年报净利润披露不准确问题。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赵敏作为宝德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范勇建作为宝德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张亚东作为宝德股份财务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该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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