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实体经济18条:不裁员、少裁员企业可返50%失业保险

《措施》从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4方面提出18条发展意见。其中,在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方面,《措施》要求市级建立首期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民营企业纾困基金,重点向产业龙头、"双百企业"、就业大户、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民营企业倾斜;推动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整合,探索建立市级融资担保基金,增资优质民营担保公司。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的融资担保公司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由此产生的代偿损失按20%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措施》要求扩大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规模和单笔使用金额,推动民营企业上市并给予奖补。《措施》提出将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规模扩大到20亿元,使用时间延长至15个工作日,单笔使用金额提高至8000万元。推动更多民营企业到境内外交易所上市融资,对重点拟上市企业改制给予不超过600万元的税收奖补、对成功上市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在3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融资且融资余额在1亿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全部组建债委会。

同时,《措施》还要求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对地方法人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超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以及地方法人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较多贷款且贷款规模增长的,合理确定其绩效评级,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对因客观原因导致贷款出现风险的小微企业信贷经理给予免责或减责。

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除对企业以前年度的欠费一律不得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清缴以外,《措施》还明确,企业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按税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延期缴纳,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企业因客观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可向财政部门申请减免不超过1年或者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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