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曝光:华安保险董事长李光荣曾托人打探是否涉项俊波案

涉嫌行贿罪被带走超过一年后,特华投资实际控制人、华安保险董事长李光荣行贿的一些细节在近日披露的一份判决书中得以揭开。

12月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原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胡志国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公诉方指控胡志国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女儿非法索取、收受15个单位和个人的财物及港币、美元和人民币现金,共计价值折合人民币861.4141万元。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长沙中院)一审判决胡志国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在胡志国的收受对象中,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特华投资)董事长李光荣是与其关系最深厚、受关照时间最长的一个。

据澎湃新闻此前了解,李光荣涉嫌行贿罪被批捕正是因胡志国案东窗事发而牵出。2017年11月,李光荣在湖南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被有关部门带走。2018年4月27日,李光荣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精达股份,600577.SH)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因涉嫌行贿罪,被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截至目前,除了近期披露的这份判决书外,尚未有关于李光荣案相关的更多公开信息披露。

2002年虚报注册资本案中,胡志国曾助李光荣撤案

长沙中院认定,胡志国在担任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特华投资董事长李光荣涉嫌犯罪案件过程中为其案件的处理提供帮助;违反刑事案件管辖规定,替特华投资追讨债务;利用其职务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替李光荣打探正在办理的其他重大案件的相关案情并泄露给李光荣。2007年至2017年,被告人胡志国直接或通过其妻妻子女儿非法收受、索取李光荣财物和人民币现金共计价值65.074万元及港币10万元、美元38.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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