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

《规划》规定了国家物流枢纽的6种类型,包括陆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和陆上边境口岸型。结合"十纵十横"交通运输通道和国内物流大通道基本格局,选择127个具备一定基础条件的城市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规划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包括石家庄、保定等41个陆港型,天津、唐山等30个港口型,北京、天津等23个空港型,杭州、宁波等47个生产服务型,上海、南京等55个商贸服务型和黑河、丹东等16个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

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

《规划》要求建设高效专业的物流服务网络,构建以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的现代供应链,推动邮政和快递物流设施与新建国家物流枢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提升已有物流枢纽的邮件快件分拨处理功能。《规划》鼓励发展航空快递、高铁快递、冷链快递、电商快递、跨境寄递,推动快递物流与供应链、产业链融合发展。此外还要引导建设电子商务物流、冷链物流、大宗商品物流、驮背运输、航空物流、应急物流。

在推动国家物流枢纽全面创新、培育物流发展新动能方面,《规划》还提到了要加强新技术、新装备创新应用,发展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建设特色鲜明的枢纽经济。例如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全自动化码头、"无人场站"、智能化仓储等现代物流设施。推广电子化单证,加强自动化控制、决策支持等管理技术以及场内无人驾驶智能卡车、自动导引车、智能穿梭车、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装备在国家物流枢纽内的应用。充分发挥国家物流枢纽辐射广、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带动区域农业、制造、商贸等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形成各种要素大聚集、大流通、大交易的枢纽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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