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总打跨国官司,长臂法则到底适不适用数据维权

这下花总也火了,近日他再度还击,宣布准备以涉事酒店泄露其个人信息为由,远赴欧洲组织一场关于希尔顿酒店和洲际酒店违反GDPR的跨国诉讼。花总战斗指数爆表,最佳战绩是单枪匹马将"表哥"杨达才挑落马下,但我认为,此次对垒两大酒店集团,光靠勇气不行,还需要深入了解欧盟的数据保护法律。

何为GDPR?它是《通用数据保护法规》的简称,是今年5月欧盟正式执行的一部数据保护法,被称作史上最严的个人数据保护法,一度让消费者看到了数据维权、行权的希望之光。那么,花总能否借GDPR这朵"筋斗云"来翻越国际酒店的"黑掌"呢?

首先,酒店泄露了护照信息,这无疑属于个人信息泄露的范畴,的确是GDPR的禁止之事。问题是,欧盟的法律能不能管到发生在中国的事?其次,花总明显不属于欧洲公民且信息泄露的事也不发生在欧盟域内,照理欧洲无权管,但泄露花总信息的酒店又属于国际星级酒店位于国内的机构,理论上,分支机构出事,总部当然也要负责任。

一圈追问下来,我们已经触及了问题的核心--GDPR的法域边界在哪里。由此派生出另一个核心问题,长臂法则到底适不适用花总的这起官司。花总这起事件我们又该如何看呢?

至于适用范围的第二点,它的意思是说:如果一位欧盟公民在欧盟境外A国享受了一家设立在欧盟境外互联网商务平台的服务,那么该平台对这位欧盟公民的个人数据的控制和处理不受GDPR的约束;但如果该欧盟公民回到欧盟境内,这个境外平台还继续向他提供商品(服务)或者进行监控,那么它就要受到GDPR的约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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