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美化工18宗处罚 撇清2人死亡事故后再涉1人死事故

此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于2017年2月14日发布关于中化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1·24"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2017年1月24日,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三美公司)在新进原料发烟硫酸卸入储罐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49人入院治疗(其中重症8人),直接经济损失约740万元。事故暴露出有关企业在兼并过程中安全评估不严、兼并后加强管理不够,事故企业变更管理缺失、原材料质量管控不严格、应急处置不当,供应商违法销售不合格产品等突出问题。

三美化工向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江西三美原系三美化工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后转让了相关股权。报告期内,江西三美一直是中化集团下属企业。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等原因,2015年5月,胡荣达辞任了江西三美副董事长职务,江西三美不再是三美化工的关联方。江西三美更名行为系其自身发展需求与公司并无关联。江西三美发生的上述事故与公司并无关联,不会对公司的IPO进程产生影响。

"1·24"中毒事故五个月后,2017年6月28日,三美化工全资子公司上海氟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产品卷入爆炸事故,1人死亡,死者家属起诉上海氟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三美化工向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公司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等生产HFC-134a 的必要资质,产品出厂均履行了相应的质量检测程序,质量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原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系上海氟络销售产品存在质量瑕疵导致事故发生,上海氟络需要因此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不足。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三美化工,公司表示,采访函中相关问题对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对公司的IPO进程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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