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陕西等4省4地方政府违规举债,新增隐性债务30亿

12月1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公告指出,一些地区和部门在推进"三大攻坚战",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其中便包括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表示,相关地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但仍有4个省的4个地区以签订借款合同等方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0.01亿元。

根据公告附件中的2018年第三季度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文件显示,在打好"三大攻坚战"中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陕西省咸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湖南省湘潭市在2017年、2018年间通过签订借款合同、利用城投公司向银行融资并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利用信托融资并明确将还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将公益性资产售后回租等方式违规举债。

具体来看,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陕西省咸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签订借款合同的方式分别从咸阳高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咸阳高新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借款3.88亿元、7.53 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截至2018年8月底,共计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政府隐性债务11.41亿元。

2018年4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同意,桂林市教育局同意桂林中学向银行融资解决新校区建设资金,并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截至2018年8月底,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政府隐性债务1.92亿元。

2017年9月,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信托公司借款3亿元,用于偿还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相关借款,七台河市财政局明确将上述融资的还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截至2018年8月底,形成以财政资金偿还的政府隐性债务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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