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永浩还款100万被解除限制高消费 剩余债务分3期还清

【猎云网北京】11月25日报道

2019年8月6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判决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锤子科技)10日内向原告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阳电子)支付货款3705991.6元。今年11月初,因锤子科技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罗永浩被执行限制消费令。

今日,据上游新闻报道,从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辰阳电子和锤子科技已达成还款协议,首期还款100万已到位,罗永浩限制高消费已被取消。据辰阳电子诉讼代理律师张荣林表示,"截至目前还有140万元左右的债务,将分3期还清,每期50万元左右,预计明年2月份可全部还完。"

值得一提的是,11月19日,成都锤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再遭冻结,冻结金额达1462万人民币,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期限自2019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18日。

成都锤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本2亿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通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应用软件服务等。罗永浩持有该公司50%的股份,锤子科技的运营主体--锤子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则持有另外50%的股份。

事件回顾:

2019年11月3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丹阳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09月0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江苏辰阳电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丹阳市人民法院对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罗永浩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当日晚间,罗永浩在微博发布长文《一个"老赖"CEO的自白》,回应被执行限制消费令一事。文中表示,自2018年下半年出现经营危机以来,锤子科技最多时欠了约6亿的债务,罗永浩则欠了个人无限责任担保的1个多亿。而在过去的10个月中,锤子科技已经还掉了3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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