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财险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罚25万

中华网财经讯 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11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江阴营销服务部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被罚款25万元。

同时,龚学新作为渤海财险江阴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全程参与了某船务雇主责任保险的销售过程,并擅自决定调整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对渤海财险江阴营销服务部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下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截图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截图

评论

  • 相关推荐
  • 新闻
  • 娱乐
  • 体育
  • 财经
  • 汽车
  • 科技
  • 房产
  • 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