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银行迟报案件信息 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

中华网财经讯 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近日,沧州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迟报案件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被罚款人民币30万元。

刘泽平作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案件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未在机构报送案件信息环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被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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