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修订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规范大幅超提准备金

关于《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适应金融体制深化改革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作为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重要成员单位,依据"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执行"的职责,在研究金融改革发展对财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分析金融金融领域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令)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必要性

42号令自2007年实施以来,在促进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金融体系发展及金融创新加快,以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要求,财务风险防控压力急剧上升,42号令已无法满足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需要。2017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财政财务监管,加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大幅提高违法成本。根据金融市场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特征,以及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金融工作的新要求,确有必要对42号令进行修订和完善。

(一)深化金融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金融领域改革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一些基础性关键性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逐步建立,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改革也在不断深化,金融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金融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针对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金融企业的财政财务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对42号令的适用性和约束力做出相应调整,对金融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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